“我们第一次见,也是在这里。”
林朗之坐在江颐对面,微微笑着,修长的手指捻着小银勺,搅动着一杯卡布奇诺。
“那次还是夏天,还能坐在外面的位置上,不像现在,灰蒙蒙的天。”
江颐漫不经心地回忆着,端起自己的那杯冒着热气的薄荷茶。
那时,24岁的江颐刚在Jupiter站稳脚跟,就被Vincent看中,调进了新项目组。
她本身做商务分析出身,之前的项目都在和数据、流程和客户打交道,并没有太多机会积攒资源。
Vincent是香港人,当时的他几乎是把身边所有人脉都介绍给了江颐,还逼着江颐去上粤语课,直到她能自然又流利地用粤语,在Vincent的圈子里和人打交道。
江颐第一个打交道的,就是林彦之和林朗之。
林彦之和Vincent在香港时就是好朋友,多年以来利益交缠,早就是彼此最信任的盟友。
Vincent在Jupiter能够直摇而上,也多亏了林彦之的暗中帮助。
而今,林彦之和Vincent已经迈入了不惑之年,而林朗之仅是三十而立,江颐也不过二十八岁。
林朗之可以将两位长辈视作亲人,但对于江颐来说,她清楚地知道,她和Vincent之间绝不可能像亲人一般绝对地捍卫对方的利益。
因利来,因利散罢了。
上位者的青睐,在真正变现之前,并没有太大的意义。
但林彦之和Vincent似乎很希望两位小辈能够走到一起,甚至在很多人眼里,林朗之正在和江颐约会。
江颐没有表过态,但林朗之却从来没有否认过。
江颐谈不上喜欢林朗之,但某天她隔着酒吧桌上的蜡烛,看着对面的林朗之和煦的笑脸,突然想要逃离。
和林朗之在一起,能够帮她直接改变地位,从单纯的一颗棋子变成利益集团的一员,可是棋子永远是棋子,她永远无法独立于林朗之存在,只能去做林朗之的附属品。
她突然觉得很愤怒,生理眼泪涌上眼眶,却只能骗林朗之,是她没休息好。
再次坐在这个餐厅里,四周的玻璃明亮又干净,后现代风的装潢依旧没变。
还是有很多博主来这家餐厅打卡,大家似乎都很喜欢那道牛油果吐司。
可是大概很少人能和江颐一样,从绵软的牛油果中吃出了不甘心的苦涩。
“最近还好吗?”
林朗之关切地问她,他出差了整整一个月,和江颐的联系也只是停留在简单的信息交流,和社交平台的互动。
他知道江颐不喜欢回消息,所以他也从来都不会强迫她。
“挺好的,”
江颐微微笑着,对他说:“你呢?出差还顺利吗?”
“很顺利,顺便争取到了一些新的东西。”
“嗯?”
江颐歪歪头,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先说这个,送你的。”
江颐看着林朗之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小小的礼盒,她在林朗之的注视下,打开了那个盒子。
是那对她想要很久,伦敦却一直没货的小号蝴蝶钻石耳钉。
“这次回香港,刚好看见,就买下来了。”
“谢谢…”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什么我变成了奥特曼天呐竟然还要跟可爱的小怪兽战斗我才不要呢突然穿越到光之国的江枫,不情不愿的成为了一个另类的奥特曼...
路人甲听说了吗大清亡了路人乙你是哪个原始部落穿越过来的路人甲嗯,听说了吗外星人要跟咱们在一个服务器玩游戏了路人乙这特么全地球的人都知道了。路人甲嗯,听说了吗人...
日更6000昭昭赏花灯的时候被拐卖了,拐子还没把昭昭卖出去,就被官府抓个正着。面对粉雕玉琢却没有去处的昭昭,林家当家夫人拍了板,不就是多口饭吃吗他家养了乡里都说林家是个厚道人,把养女宠上了天。但...
穿成三次高考落榜的文盲爱豆,参加学霸云集的国风旅游综艺,全网都在等温希出丑!谁知温希绑定了抽卡系统,上可召唤文人附身挥斥方遒,下可打卡名胜古迹触发祥瑞。农田干旱,她提词昨夜雨疏风骤触发天降甘霖,拯救水稻千万亩。景区濒临破产,她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带火庐山,引得数万网友打卡,扭转乾坤。华夏武学落寞,她诗剑双绝附身,一首侠客行复兴国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温希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火了。盘活旅游经济,引领国风复兴,扬我华夏文化!每到一处,温希就多了一座城的粉丝。网友纷纷献上膝盖当初群嘲文盲温希上节目当小丑,现在小丑竟是我自己!...
摔倒前,林冬雪觉得婆婆是老不死,大姑子是扫把星,外甥女是拖油瓶还有那个男人,一定是上辈子倒了大霉,她才会遇见的。摔倒后,林冬雪认为婆婆赛过亲妈,大姑子恩人再世,外甥女是小天使至于那个男人,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