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菊的父母有跟着求情,说愿意给张家赔偿,同时承诺会尽快把崔菊远远嫁出去,好叫张军平和王金玲放心。
没等张军平开口,张军平的老娘就答应了,提出必须得赔偿五百块,否则,没得商量。”
王萍撇撇嘴:“听李晓说,那老婆子本想把五百块钱自个揣兜里,却被张军平抢先从崔家人手中拿到,他说钱是赔给他媳妇的,不是赔给张家,说他要用这笔钱给他媳妇好好补身体。”
“关乎人命,而且是两条命,用五百块钱便将事情了了,你觉得这合适?”
宋岚神色负责,问王萍。
“说实话,我觉得还好。”
王萍说:“哪怕有证据能证明崔菊对王金玲起了谋害心思,且有付诸行动,可王金玲和她腹中的孩子终究没有一尸两命,而崔菊被公安带走,就算判刑,估计也就判个几年被送去哪个农场改造,但这对王金玲来说,无疑没落到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
倒不如收下那五百块作为赔偿,再由崔家将崔菊远嫁,如此一来,好处有了,也用不着再看到崔菊在眼前晃悠。
再者,崔家仓促二嫁崔菊,肯定找不到什么好的人家,日后她的日子多半不怎么好过。”
“……”
宋岚沉默。
“你该不会是觉得这样对王金玲不公平吧?”
王萍见宋岚不说话,她笑了笑,开口:“说起来我们不过是外人,对于崔菊做的事,王金玲在听她男人说过后,以及听他男人说了处理结果,她本人并没有异议。
我猜测,王金玲应该有顾念昔日和崔菊那点情分,所以选择接受了赔偿。”
“也是,当事人都不觉得不公,我们作为外人,又有什么自个为人家抱屈。”
宋岚微蹙的眉头舒展,她唇角漾出抹浅笑,说:“五百块相当于普通工人将近两年的工资,能拿到实际性好处,想来于那位产妇来说,这样的结果确实没有什么不好的。”
“……”
这次轮到王萍沉默,半晌,她说:“我知道你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觉得既然有证据在手,就该将那个崔菊报公安,按照法律给她判刑,可话又说回来,对于普普通通的乡下人来说,在自身没有受到真正伤害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拿到实惠。”
“你不用开解我,我又不是死脑筋,从古至今都有‘私了’一说,就是在眼下的法律范畴内,对于犯了事和受到伤害的双方来说,选择通过私了的大有人在。”
只要犯事一方出得起钱,受伤害的一方能拿到想要的赔偿,私了一点都不奇怪。
宋岚觉得,相比起她原来的世界,这个世界的人选择私了,起码还有法律做保障,不像她那个处于封建皇权的时代,但凡稍微有点社会地位的,家中有人犯事,哪怕是背上人命,而这个人命只是个普通百姓,对方往往丢几两碎银,便能爸这件事给抹平。
有的甚至直接视穷苦百姓的命如草芥。
他们一旦有意或无意沾了他们认为“下贱人”
的命,只当是什么事都不曾生过。
看都不会看一眼,吩咐身边的仆从,直接将这“下贱人”
的尸体丢弃乱坟岗,随便野狗吞噬。
回想自己在曾经在原世界听过的,看到过的一些把人命当儿戏的事儿,宋岚的心情不自主沉重得很。
为了活下去,父母卖儿卖女,还有自卖自身,及人牙子这样的存在,说白了,要没有朝廷允许,人命不可能会如此低贱,被权贵们不当回事。
像稍微有点家底的,都能从人牙子手中买几个下人到府中伺候,换句话说,在交易完成那刻,买回府的下人便失去了对自己生命的主宰权,不,更准确些说,在他们落到人牙子手上的时候,命就已经不是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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