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包恩回来的第一晚,我睡得还算安稳。
只是在凌晨的夜里迷迷糊糊地被热醒了一会儿:以前无论是入睡还是睡醒的时候,小保镖基本都是和我保持适当的距离(周末我会赖床,他一般都早就起了,醒来也看不到人),井水不犯河水;
但这一晚却是几乎挨着睡的。
先前我抱着里包恩拍拍完,不知不觉便陷入梦乡——而怀里的小孩体温比我高,捂着更热。
这让我在睡梦间不止一次以为自己正被一个小暖炉黏着,或者是什么大型的暖宝宝。
我睡懵到一半,记不太清是轻轻推了推他的胸口,还是我自己翻了个身滚远。
总之后半夜无梦,一睁眼就是天亮。
生物钟叫醒的时间偏早,第一次醒时约莫七点不到。
窗外不时飘来清脆婉转的鸟雀啁啾。
清早的晨曦也没有迟到,蜿蜿蜒蜒地漫进卧室,跃动着,温柔地垂怜着男孩侧躺的睡颜。
里包恩应该是累坏了,补觉似的睡得很沉。
我初醒之际转头看了他一眼。
想到今天是宝贵的周末,埋头又睡了个回笼觉。
继几个杂乱无章的梦后,再醒来已经快日上三竿。
梦没记住也罢,睡久了脑子还更沉,身侧的床位也空荡荡。
床单只留下一些有人睡过的褶皱折痕。
比我自律得多的保镖早就摸不着人了。
我再赖了几分钟,翻身下床。
里包恩雷打不动地坐在他的小沙发上喝茶看报。
我含糊地道了声早安,一边伸了个懒腰,路过他。
里包恩翻了一页报纸,头也不抬。
“已经要中午了,懒虫。”
本人早已习惯这个绰号,便随口应了一声,钻进卫生间洗漱。
再接着,则咨询他中午想吃什么,后者给出一个参考意见,我不一定采纳。
最后的选择还是以我为主。
一切都和往常那般。
里包恩缺席的一个礼拜,好像很快就变成了既渺远又不真切的,浮于半空的窗花纸,模模糊糊地贴在角落,不一会儿便落在时间的脚跟后面。
我还是工作日起早贪黑的社畜,里包恩还是时不时喜欢搞cos惊吓的带枪侍卫,但又好像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对此,我略表怨念:
譬如以前里包恩并不会管我熬夜看手机或者打游戏。
我戴着耳机,他就自己会睡一路去。
而现在我半夜打塞尔达打上头,正到激情澎湃之际,总有一只手忽然从身旁的黑暗中幽幽伸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不容置喙地关了我的游戏机。
视野霎时一暗,手里的机子也被抽走。
我当即要抢:“等等,快打完了!”
里包恩变戏法似的,不知道把游戏机塞到了哪里。
我要抓也只能抓到他两只空空的手。
“屏幕太亮了,影响我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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