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唱歌,彩衣一下子变得极为兴奋,猛地点点头,“嗯…想学的。”
林墨目光直视前方,微微一笑,缓缓开口唱道: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这首送别比较简短,简单易学,彩衣很快便记住了大半,听得如痴如醉。
唱。
林墨光溜溜地坐进浴桶后,突然,鬼使神差地说了句,“彩衣啊,再过两日,少爷便要去潇湘馆提亲。”
“呃…少爷想着,待成亲后,便与娘商量一下,寻个黄道吉日,将你正式娶回院中,你看可好?”
闻言,彩衣拿毛巾的小手一顿,俏脸肉眼可见地红润起来,两行热泪随之落下。
见彩衣没回话,林墨便侧头看了过来,见小妮子落泪,顿时吓了一跳,“怎么啦彩衣?别哭啊,若你不愿意,少爷自不会强求于你。”
“待日后寻到好人家,定将你风风光光的…”
彩衣赶忙擦干眼泪,急忙说道:“愿意、彩衣愿意的,彩衣最喜欢少爷了…只要少爷不嫌弃彩衣,彩衣便一直伺候少爷,不离不弃。”
林墨温柔地伸出手,帮彩衣拭去眼角的泪珠,轻笑着说:“傻丫头,好端端地干嘛落泪,我跟你说啊,这女子的眼泪可比珍珠还值钱,不可轻易滴落,知道吗?”
彩衣哽咽地笑道:“嗯…彩衣是高兴的,以后会好好听少爷的话,不敢再落泪了。”
相较于莫诗雨,林墨会更喜欢彩衣一些,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有为青年,比起虚无缥缈的爱情,林墨更愿选择相濡以沫的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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