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士信、秦琼、程咬金都是好酒之辈,酒量不小,一皮囊的酒不多不少,不足以将他们灌倒,却也能喝个尽兴。
程咬金在这方面也是下了点点功夫的,虽说关键时刻李世民不至于因为触犯禁酒令罚他们板子,但三个人若是醉醺醺的回营,那就是公然的藐视军法。
即便是非常时刻,李世民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吃饱喝足,三人并肩返回军营。
罗士信想起一事道:“两位哥哥先走一步,我去找王君廓将军有点事。”
秦琼道:“不用去了,王君廓还躺在床上呢。”
程咬金也道:“那王八蛋险些害死小老弟,我们兄弟岂能与他甘休。
秦大哥给了他一拳,老哥哥我也踹了他一脚,现在还在床上下不来呢。”
罗士信愕然道:“害死我?”
“可不是?”
程咬金愤然道:“洺水城他守不住,殿下让他撤回来,由你接手。
那王八蛋怕死将守兵全调了出来,要不是如此,以兄弟的手段那里会打的那么艰难。”
罗士信呆了半响,这才恍然大悟,心底困惑已久的谜团算是解开了。
其实翻阅史书,罗士信对于历史上的罗士信的死一直存有疑问,感觉罗士信自己找死一样。
历史进程是这样的:王君廓最先领一千五百精锐与五百降兵镇守洺水,因为汉东军攻势凶猛,王君廓守不住,李世民换人防守。
接着罗士信自告奋勇的接下了任务,领着两百人与王君廓换防。
王君廓固然比不上罗士信骁勇,却也是一员悍将,他领着两千兵马都守不住洺水,罗士信竟领着两百人就接受了城防,这跟找死有什么区别。
原来李世民的本意是让王君廓领着自己的亲卫突围,而罗士信领着他的亲卫入城。
偏偏王君廓贪生怕死,一口气将一千三名守兵全部调入了他的麾下,只留了两百降兵给罗士信,这才照成了洺水城的危局。
如果王君廓给罗士信留下一千精锐唐军,罗士信也不至于陷入死地了。
如今的罗士信虽说继承了史上罗士信的一切,不过终究是以本体为主的,个别记忆或多或少有些缺失。
秦琼、程咬金自不会忘,王君廓这类小人还不再罗士信的眼底,毫无他的记忆。
罗士信道:“既然两位哥哥替我报仇了,我也不计较了。
找他是另一回事,我看中了他麾下的一位小校,想跟他要来。”
“屁大点的事!”
程咬金撇了撇嘴,“派个小卒去说就是了,他敢不应,老哥哥让再来收拾他。
他的地方,走过去都嫌脏。
那小校叫什么名字?”
“莫虎儿!”
程咬金随意吩咐了下去,但语气中充满了对王君廓的鄙夷。
王君廓是一个小人,一个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
忘恩负义、背信弃义、恩将仇报、背恩忘义等词语,用在他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
王君廓自幼孤贫,靠叔父叔母拉扯长大,以贩马为生,但品行不端,经常偷盗,乡里都引以为患。
隋朝末年,王君廓打算聚集兵马为盗,他叔叔却不同意。
王君廓便想了个妙招诬陷邻居与叔母私通,与叔叔一起把邻居杀了,达成了目的。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日更三千,不定时有加更,每天六点更新宋引玉看中了一本古早虐文里的男配,谢临安。此人作为无脑狗血文中完美男配,是书中得满京城贵女都肖想的夫婿,众心捧月之下却是难得清醒。情爱不是他的全部,黎民百姓...
假如你的老公每月给你六万零花钱,除了不能出轨以外,你爱干嘛干嘛,但相应的他成天不回家,回家也是对你爱搭不理,你愿意吗米优对此表示,她非常愿意在一个不结婚不生育就得坐牢的星球,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心...
穿书后宁晚晚曾以为自己拿的是团宠剧本直到一天她意识觉醒,她才惊觉,原来自己只是一本白月光修罗场文学里的替身女配待白月光归来,她这个替身就会被当做备用血库,一剑穿心。意识觉醒以后宁晚晚不干了替身谁...
作为一个城市里的小中医,一觉醒来,回到了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正赶上恢复高考,知青回城,土地承包那年,乘着时代的东风,有人下海经商,成了万元户。有人埋头苦读,成了大学生。王承舟却在小乡村里当起了赤脚医生,凭借一手精湛的医术,购置起三大件,找了个小对象,开了间草药铺。闲了上山打猎,馋了下河摸鱼,日子平淡而快乐。在邻里...
未来之萌娃难养最新章节列小说未来之萌娃难养孤孤著未来之萌娃难养全文阅读关于未来之萌娃难养某仙某天强上了某人,心虚之下默默逃走。无意种出小包子一枚,但是某仙心虚的看着面前的某人,举着包子...
尤妙信了席慕的邪,信了他说的她不给他好脸色一直逃他才放不下她,信了他那套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再来一世,她乖乖巧巧的当他偷得着的那个,按着他的喜好做事,期待有一天他能腻了放了她直到若干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