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马琳前世是个典型的宅女,长的不丑,不会打扮,性格良好,厨艺不错,但硬是没有把自己推销出去,成了大龄剩女。
她最好的消遣就是宅在小窝里看小说,迷迷的一塌糊涂。
做梦都希望自己穿越。
试想,一个3o好几的人,去做6岁小孩的事情,是不是小菜一碟。
牛的,说不定,还可以当个小神童。
现在马马琳就决定迈出自己的神童第一步。
爸爸给女儿准备好笔墨纸砚,还有字帖。
看到她,黑黑的小手,握着笔,一本正经的小大人的模样,就觉得好好笑。
马马琳心想:笑,叫你笑,老爸,一会你肯定惊讶的不得了!
按照自己前世的拿笔经验,她小心的握着毛笔,端正的跪在桌子前,主要是马马琳太矮了,只好跪着,样子挺搞笑的。
她想,先写自己的名字好了,不能太出格了。
结果拿着毛笔的小黑手总是不停的颤抖,几个字歪歪扭扭的,比蝌蚪还不如。
结果“马马琳”
几个字就变成歪歪扭扭的“马马王木木”
想来成年后一直用电脑,拿笔的时间都很少,何况是毛笔,看着这几个“马马王木木”
,马马琳自己也很囧,看来神童不好做啊!
老爸一看乐了,很好很好,至少没有写错。
马爸爸对马妈妈说,“我家那口子,我们女儿很聪明啊,写什么像什么,将来一定是个才女!”
“瞧你得意的,不就写几个字嘛!”
老妈没有理他。
拽着弟弟,给他洗脸。
弟弟的头包的和粽子似的,还是不老实。
老爸为人师表的热情被女儿激了,要教她写毛笔字。
他是个典型的文化人。
人生不如意时,还会自己写几句小诗。
马马琳记得自己前世的手机里,还保留着老爸一个人在庙宇过端午节时,给她的短信,是一诗,文绉绉的。
可是就是这样的老爸,让她很心疼。
总觉得老爸是该放在图书馆里供起来的,而不是天天去干农活,为五斗米折腰的感觉。
老爸的大手握着马马琳的小手,一笔一划的,横、竖、撇、捺,她写的格外认真小心。
爸爸教了一会,就让她自己写。
毕竟是曾经练习过,一会儿,她就上手了,写的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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