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天是七夕节!
怪不得,他要等那天晚上还我书。
之前,我作为母胎单身的女孩子,从来不过那种节日,甚至,我会早回家,刻意回避那种日子。
我并不住宿,走读。
他送我回家,我一路像偷了东西的小偷,不敢抬头看人,一路上紧抿唇。
路上,我们俩买了两大杯奶茶。
但因为我一向很注重身材,很懂得克制摄入太多热量,所以,我只喝了一小点,两大杯奶茶几乎都给他喝了。
阿卿喝完了,就说他胖了!
嗯,他居然会矫情了!
我说:“怎么可能呀?”
他的身材也正正好,就算不能像我控制到睡前称重,体重常年几乎不变,现在也顶多是因为喝了两大杯饮料,暂时涨两斤而已。
前面就是药店,店门口就有体重秤,他非要扫码付钱称重,我也想看看他具体多少斤。
因为,我觉得以后作为一个合格的妻子,不知道他具体多重,不能给他买最合适的衣服,很失职。
从一开始,在我们俩心里,就从来没有男女朋友一说。
因为,我们的目标从不是情侣,而是一生。
就像我们俩的目标是做蝴蝶,绝不愿在我们化蝶前,说我们就是毛毛虫,好像我们只能做毛毛虫!
嗯,从一开始,我与阿卿的觉悟就很高!
到大二夏天,我们俩从栖霞山看萤火虫的求婚圣地回来,官宣我们的爱情,其实就已经订婚了。
再往前,大一七夕那天我们俩正式相爱起,也算是订婚。
我觉得妈妈准我看的那本书很对,书里李银河女士还说:“什么样的人才适合结婚呢?就是那个一开始你就爱上的人,然后,就完全心无旁骛了。
两个人都不愿意再看别人一眼,只想长相厮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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