娉婷忍不住又红了眼。
“哎呦,好姑娘,快别哭了,一会儿花轿可就来了,仔细把妆哭花了!”
“就是,就是,现在可不是哭的时候啊,出了门子再哭不迟哟。”
屋内一堆妇人婆子围上去七嘴八舌的劝,冬秀心中实在憋得慌,世道艰辛,犹如洪水,而女人就是这激流中的一叶浮萍,一生只得随波逐流,飘荡零落。
屋内屋外到处都是穿梭的人影,忙忙碌碌的惹人心烦,连个躲清静的地方也没有,冬秀也不敢到处乱走,只好又回到吕氏旁边,继续接受各种复杂目光的洗礼。
好容易挨过这一天,冬秀只觉身心俱疲。
一来为娉婷感到忧心,二来也是受够了众人的打量。
她本以为自己真的能如猛士一般,敢于直面所有流言蜚语呢,哪知却差点在别人异样的打量目光里败下阵来。
她第一次切实的明白了如芒在背到底是种什么体会。
那些人毫不避忌的目光几乎要把她的双脚生生灼烧起来。
在那些人眼中,她和吕氏估计是傻了吧,好好的小脚偏要放开,莫不是打算以后到了婆家还要下地去干活吧,好好的小姐,居然把自己弄得这样上不了台面,啧,真是白瞎了那张脸。
胡家,冯氏看着微醺的儿子,责怪道:“你这病才好些,就不知道顾忌,怎么能喝酒呢,回头病又发了可别叫苦!”
“娘说的是,以后一定注意,不过今儿实在高兴,跟兄弟们也好久不见了,这才多喝了几杯!”
冯氏无可奈何的拧了把毛巾给儿子擦脸,又沏了杯浓茶与他醒酒。
“今儿我可见着江家姑娘了,咱们可错怪了人家。”
“嗯?”
“人家姑娘真个把脚放了,今儿所有人都看见了,我也亲自仔细打量过了,绝不是作假的。”
胡竞之听闻倒略清醒了几分,惊诧道:“她真的已经放了脚?”
“那还有假,她今儿穿了双绣花鞋,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我一去就听见那些人在那嚼舌头,倒是委屈了人家姑娘!”
胡竞之听了心下很是欢喜,不想自己未婚妻还是个果敢有决断的人,比他预想的无知村姑倒是强了不少。
“那为什么说好的写信又变卦了呢,莫非她不识字吗?”
这可不好,无知文盲比之裹脚还要更加可恶。
冯氏笑道:“人家姑娘也是念过几年书的,还是给你保媒的那个五叔祖教的,你忘记啦?才女说不上,也不至于不识字,这事倒要怪我,我当初就忘记把你的收信地址给人家了,人家姑娘就是写了信也不知往哪寄啊,估计也不好意思找我主要讨要,我看还是你先写封信给人家寄过去才好……”
胡竞之嗯嗯啊啊的应着,在母亲轻柔的絮叨声中,渐渐沉入梦乡。
在家里足待了三个多月,脚疾总算痊愈了,胡竞之便依旧回到沪市公学求学去了。
沪市的生活多么快活而繁忙,他每天的时间和生活都被安排的满满的,便将给未婚妻写信这样微不足道的小事忘在脑后了,到底是少年人,都不太知道这门亲事对他意味着什么呢。
第39章消闲报
酝酿了大半年,冬秀终于正式动笔开始写《才子变身记》了。
这篇小说的主角是一个上过新学堂、留过洋,名叫周谦的富家少爷,因其博学善辩、文采非凡,又年轻俊雅、气度风流,甫一归国,便在国内文化圈内享有盛誉,是个大有名望的才子。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胸口装着ed灯外面套着铁壳满天乱飞的花花公子,穿着蒙面紧身衣在高楼大厦间不停荡秋千的四眼宅男,为了找回小右变成蜥蜴的断臂医生,在北极躺了七十年还身材健美的过期冷鲜,背上插着四根机械触手假装章鱼的秃头...
皇上,太子又跑了梁九功哭丧着脸向康熙说道,康熙无奈摸把脸,这,第几次了。5次了梁九功,什么时候,朕这把椅子对他们都没吸引力了要不,咱也跑一次康熙摸着胡子,思考这件事的可行性。...
烽火生,狼烟起,策马扬鞭保家国。犯我天威,虽远必诛!造宝船,扬风帆,乘风破浪惊万邦。堂堂中华,四方来贺!文治武功,缺一不可开疆拓土,千古一帝。大顺皇朝,由朕开创新的篇章!...
她是龙国最美的女子,身份尊贵,权势滔天。却也是都城上下背地里人人唾弃的对象。没有灵根,是温沅心中最大的痛。她看似拥有一切,实则一无所有。而他是修行千年的狐妖,只差一步便可得道成仙,却一次次败在她的手上。人妖不得相恋,这是天道法则,你们难道想推翻天道?无知小儿实在可笑。她曾数次死在天雷下,这一次,他发誓不再让悲剧重演,这天道便是逆了又如何?若这一世仍无法相守,那便立下誓言,你我来世相见亦不忘却此生。...
为什么高考会有精灵对战,为什么出门会被精灵袭击,谁告诉我地球发生了什么不要碰我!我不要吃药,我没疯!接受了设定后方缘立志成为一名优秀的训练家。真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