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肯德基麦当劳长大的小屁孩们没什么战斗力,秦戍每次也不会真出手,随便来个扫堂腿就够拉风了,要是真的打,他也会收着力,知道他们不过是想看血腥暴力刺激的,便任由一些拳头落在自己脸上。
打完了,恩怨就过去了。
林诚遇见他的时候,他刚送走一个爱装逼的小孩,那小孩老大哥似的给秦戍点了根烟才走。
秦戍是不抽烟的,但是刺鼻的劣质香烟味道能让他保持清醒,所以也就没丢。
既然要出道,少不了要包装一番。
林诚带秦戍去试造型,换衣服时,看见他腰上有一道长疤,颜色深红,狰狞可怕。
林诚蹙眉:“这是怎么回事?身上有疤可不行,你颜值身材这么好,少不了要靠这个吸粉卖福利的。”
秦戍低头看着腰上的疤,没有林诚那么激动:“本来快好了的,但我后来,遇见了一个女孩。”
“你还有女朋友?!”
林诚脑瓜子嗡嗡的,活生生气笑了,“说吧,你还有什么惊喜是我不知道的。”
“没有女朋友。”
秦戍想了想,说,“我们一年前分手了。”
“分手了……”
林诚还是不放心,“因为什么分手?你前女友会不会在你火了以后,在网上到处乱发东西?你们俩经历了什么你都得详细告诉我,我好提前准备公关方案。”
“她不会的。”
秦戍笃定道。
不管林诚再怎么问,秦戍都不再多说任何关于上段感情的内容。
林诚都快疯了,要不是看在秦戍实在是块不可多得的好料子,他才不会把人放在手底下亲自带。
“我的爷啊,你好歹也体谅一下我的工作,为什么不会,你哪怕编个理由给我都行啊!”
秦戍倒是没有编,而是很认真地回答:“因为我喜欢她。”
林诚:“……”
毁灭吧,这都什么破理由?
好在秦戍确实踏实认真,出道最开始的冷板凳他一个人也能坐热,机会来了他也接得住,微博上到处都是他名字那天,林诚喜极而泣,回祖坟烧了三炷香。
而秦戍依旧淡然,像火的那个人不是他。
他只问林诚一个问题:“现在是不是很多人都认识我?”
林诚眼睛都红了:“是!
我给你买通稿!
给你买热搜!
他娘的能让全地球都认识你!”
秦戍淡淡地点了点头:“那买吧。”
林诚戳戳他:“你也稍微表现出一点欣喜行不行?这样显得我一个人跟神经病一样,你不是要赚钱吗,现在好了,你很快就可以完成大笔财富的积累。”
提到钱,秦戍稍稍有了点兴趣,但也仅局限于“稍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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