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倾世浪漫
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凶猛的一刀,孟扶摇惊得脸色都变了,下意识的举臂,想用自己的血肉挡住那一刀。
刀却在接触到元昭诩后心时突然一滑,随即哧的一声,竟然贴着元昭诩的衣服滑了下去,就好像那衣服不是衣服,衣服下面也不是血肉,而是滑不留手的油一般。
小刀的手一滑,元昭诩已经转身。
他一转身,不管小刀在做什么,先拉开了孟扶摇,以免她动作控制不住真的撞上小刀的刀。
随即他手指一夹,咔嚓一声夹断了那枚匕首。
最后他一抬脚,踢飞了小刀。
小刀的身子砰的撞了出去,正撞上赶过来的铁成,铁成抱着她蹬蹬蹬连退数步撞到石壁才停下来,一停住便立即狠狠扔开她,大骂,“背后对同伴使刀子,恩将仇报,你是人不?”
小刀扶着墙壁慢慢咳嗽,咳出一点血丝,她拽着墙上的藤蔓,不肯回头,手指被藤蔓上的刺刺出了血,这孩子一声不吭。
孟扶摇盯着她,半晌,慢慢掣出腰后的刀。
小刀有危险,她知道;小刀心思阴沉,她也知道,但她始终认为这是因为这个孩子命运多舛,是以对人世充满仇恨和不满,只要给予时间,总会慢慢淡化,因此她不惜为她和宗越对抗,争取了她活下来的机会。
可是,她不怕小刀的暗箭,不怕小刀会伤害她,却绝不代表她会看着小刀伤害她身边的人,能接受小刀给除她之外的人带来危险!
孟扶摇盯着她,像盯住了一条幼小的猛兽——小刀今夜出现的极其诡异,是不是所谓被追杀惊惶失足都是做戏,而那三千戎军,根本就是她引来的杀着?
她的刀拔出一半,晨曦里闪着跳动的光,她的手虽然依旧虚软无力,但是绝对可以毫不犹豫的砍下小刀的头!
元昭诩却突然笑了笑,拦住了她。
“对于明显的敌意我们什么犹豫都不要有,对于有疑点的敌意,却不妨多想一想。”
他负手,看着始终在咳嗽的小刀,突然道,“刀奈儿?”
听见这声呼唤,小刀突然浑身一抖,抬起头不可置信的看着元昭诩。
元昭诩看着她神情,眼中突然涌起了回忆,半晌缓缓道,“察汗而金,现在还好吗?”
小刀颤抖得更厉害,元昭诩已经微微笑起来,道,“老察汗而金生了八个儿子,一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得个草原凤凰,看来如今这愿望终于实现了。”
小刀霍然转头,厉声道,“你有脸提他!
你有脸提他!”
元昭诩注视着她,神情平和,淡淡道,“看来老察汗真的将你当成宝了,你才几岁?他居然连这事都告诉了你。”
“我为什么不知道?”
小刀看着他,口齿清晰,目光如刀,“我自从记事起,我阿娘便抱着我,一遍遍告诉我,原本我们有丰富的草场遍地的牛羊,我们的帐篷像洁白的珍珠遍洒北戎草原,我们的牛羊比天上的星星还多,我的父亲英武勇壮,是北戎最尊贵的王,所有的勇士都对他低头,跪在地下吻他的脚趾;然而现在我们住在破帐篷里,守着几头瘦羊过着被放逐的日子,我父亲亲自劳作,本该举着马奶酒的手攥着粗糙的鞭——这些,都是你造成的,是你让北戎的王相信了南戎的王,让北戎的王以为真的草原男儿是兄弟,让南戎的奸细因此混进了北戎,并最终将他们尊贵的王放逐!”
孟扶摇怔怔的看着目光亮得像妖火的小刀,这孩子,口才真厉害!
这说的是什么事?南戎和北戎的内战?听起来有点熟啊……
“你阿娘为什么没有告诉你,作为一个掌握并负责着无数牧民兄弟命运的王,你的父亲是不是不该仅仅会作战会骑马会对着啸月的狼扬起弯刀?不该只记得喝油茶吃耙耙和勇士们摔跤练武?你阿娘为什么没有告诉你,当年南北戎重归于好,南戎王臣服朝廷后第一件事就是派使者奔赴中州,向朝廷祈求学习中原文化和礼仪?而你们尊贵的北戎王,那个时候在做什么?打猎,还是在喝着马奶酒?”
元昭诩微微仰首,清晨的阳光干净而纯粹,他沐浴在金光之中的眉目,玉山之朗,湛然若神。
“我们汉人有话‘智取永胜力敌’,还有句话‘成王败寇’,”
元昭诩淡淡道,“你阿娘为什么没有想过,为什么使诈放逐了你们的是南戎王,为什么就不能是你们先下手为强?”
小刀瞪大眼看着元昭诩,似懂非懂,她小小的心里,一直只盘旋着阿娘说过的话,一遍遍回忆着阿娘说过的那人的形容——天神般的少年,超越于所有人之上的风华,阿娘告诉她,那个人,是他父亲的真正的仇人,没有他,北戎说不定已经在当年的南北戎战争中战胜南戎,成为草原共主,却因为他的出现,逼使南北戎族长一个头磕下来,成为“兄弟”
,而兄弟最终卖了他,夺去了他们的北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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