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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我还不是成年马,就在深山的野马群中隐隐有了马王的趋势。
只要再等一年半载,马王就是我的了,所有的母马随我挑选,我想要哪个就哪个,那日子。
指不定多么风流快乐呢。
不过阿德斯这家伙真狠,杀气腾腾就冲我来了,骑在我背上,任我怎么甩也甩不脱。
我不服,满山遍野的驰骋。
想摆脱他地控制,好多马儿在山谷四周观看,窃窃私语说要借机学习我的玩人术,还说没有人能成为我的主人。
可是最后,它们全体失望了,在这一场力量、技巧与意志的较量中,我的力量率先消失,尽管我多么不愿意。
我再也成不了马王,因为我有了主人。
这就是身为马儿地悲哀,我们有天然的法则,一旦有人征服我们,我们就认其为主人,并终生效力,忠诚不变。
就这样,我从未来的野马王成了塔撒大陆的首席战马。
好在我的主人是死神阿德斯,听起来我也跟着威风,不算太跌份。
不过跟随了他那么多年。
才知道他不过是个傻男人罢了,泡妞的手段超级烂,要不是因为他长得好看,恐怕一辈子也讨不到老婆。
每当看他样子。
我就无比懊悔被他抓到,否则我一定还在山林中快活,成为一代风流马王,和所有母马都恩爱一遍,让我的子嗣遍布塔撒大陆的每一个角落,我也混个万马之父当当。
可怜我这身力气,如今无处发泄,因为我这个主人自己不要女人。
也不给我找老婆,而且我还倒霉地跟他一起被封印了八百年。
唉,我的青春时光啊,我的旺盛精力呀,就这么像流水一样过去,好在我还保持年轻。
不然撞栏而死的心都有。
顺便说一句。
孤儿小姐真漂亮,还可爱的不得了。
如果她是一匹小母马,我一定先让她做了我老婆,有什么事回头再慢慢说,行动胜于语言嘛。
我主人心里爱着孤儿小姐,可是一直没行动,在春色撩人之夜也没做出什么事来,看得我在一边干着急。
后来还是孤儿小姐主动,我这主人才敞开心扉。
其实有时候也挺为他们高兴的,毕竟有情人还是在一起了,虽然后来塔撒大陆十大家族又非得打仗来捣乱,我也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反正是闹成一锅粥啦,真是很讨厌的。
不过后来他们两个还说要到一个叫地球的地方去看看,据孤儿小姐讲,在那个球上过一段日子,阿德斯就会不想再打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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