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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九十七章 胭脂(第1页)

用这一点点的得意撑着,他咬了咬牙,弯腰,一狠心,把自己的眼珠子活生生挖了出来。

人间话本中,常有什么挖眼的惩罚,看起来挖眼睛十分容易轻松,连一个大户人家弱不禁风的小丫头子都能做,似乎一对儿眼球和碗里的汤圆差不了多少。

事实上人的眼球并没有汤圆那样的软糯,甚至有不错的硬度和弹性,远比肉眼看到的要大。

眼球都是差不多大的,而我们之所以眼睛看起来有大有小,只不过是眼皮的区别罢了。

像自己,就是个小眼睛,有的时候眯起眼睛来,常常被同门误以为在睡觉。

而那个时候,就会有师弟妹调侃,说不如把眼角划开一些,说不定能变大一些。

他当时只觉得是玩笑,打打闹闹就过了。

如今,他想,或许,当初那句话,根本不是玩笑。

眼球很大,像个不小的李子,它被安在眼眶中,很难掏出来,生掏,同时还要顾及拉扯的皮肉和筋肉,实在是疼的他眼前白又黑,有那么好几次,他都觉得自己被疼晕了,然后又疼醒。

等他的眼前再次能够看清东西的时候,他就看到自己的掌心的眼球,躺在一小滩的血里,不偏不倚,正正好好,那只眼球正面正好对着他。

他好像在和自己对视。

一个熟悉的,又有点陌生的自己。

他摸了摸自己如今空洞的眼球,眼眶中还挂着淋漓的筋肉条,他慢慢起身,觉得浑身都疼痛不已。

而那仅仅是他眼球的痛楚。

却蔓延到了全身。

似乎是一种保命的机制。

身体觉得他的人头无法承受这种扯筋抽骨一般的痛楚,所以让全身的皮肉筋骨都跟着一起分担。

这种蔓延到全身的痛楚让他情不自禁的蜷缩成了一小团。

等到他回神,再慢慢的站起来的时候,他似乎听到了自己骨头随着动作的挪动而咔嚓咔嚓的响动。

这种痛楚让他麻痹,以至于对面青丘丢过来什么东西,他都没有立刻给出反应。

耳朵里倒是听得清楚:“这个,替代你的眼睛吧,实在是难看。”

青丘的话说的一点不留情,嫌弃的口吻也没掩饰。

但是他此刻没什么想法,只是慢吞吞的再次弯腰,伸手够了起来。

等到他摸到了那东西,才反应自己用的是抓握眼球的那只手。

眼球上本就有一层薄膜,又沾着血,稍微不注意就握不住,滑溜溜的从手里溜滑出去,滚到地上,粘了一层的土。

他不由得直接蹲下,一手握着眼球,一手捡起刚刚那东西。

那东西像个鹅卵石,入手冰凉,他不由自主的把那东西贴到了自己的眼眶上——他的眼眶此刻火辣辣的,灼烧的难受。

那冰冰凉凉的东西贴上去,舒服的他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下一刻。

他眼睛再复清明。

木云乔一直以为,自己掉进去坑中,再出现,会是凤凰结界的另外一块土地。

反正他又不是第一次被掉进坑里,甚至有点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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