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于乐雅一滞,目光微闪:“我,我刚刚没留神……”
她自然有听到于千越被警告要认清自己身份,有自知之明,别妄想与她于乐雅相比之类的话。
但说白了,她过来就是要向哥哥和妈妈展示自己的温和大度,以及给于千越添堵的,当然要装作什么都没听到。
只是……于千越怎么忽然脑袋灵光了?以往,她都只能憋屈地掐着手心低头认错的。
于千越摇了摇头,面无表情的越过她,仿佛在说,所谓A级也不过如此。
于家的区别对待极其明显,于勋锐和于乐雅的房间都在二楼,只有原主被安排在人员来往较多的一楼。
这就罢了,原主每次回房时,还要经过一个狗房——那是于乐雅养的宠物的房间,据说是原始犬种和禽类的混血,比原始的狗多了对翅膀,会飞。
这只飞犬领地意识极强,又格外聪明,知晓原主并不讨喜,每次原主经过时都会狂吠,若是原主不小心踩上狗窝门前的大块雪白地毯,它还会勃然大怒,上前追着撕咬。
因着于家人对于乐雅爱屋及乌,都极爱护这只飞犬,原主每日都得小心翼翼地绕过地毯。
但即便如此,也有好几次被追着狼狈逃窜的经历。
但此时,于千越看着眼前那块霸占地盘的毛毯,眼也不眨,狠狠地踩了上去。
“嗷汪——”
立刻,一声愤怒的吠叫瞬间响起,白影一闪,一只白色的飞狗蹿了出来,飞扑到于千越身上张口就咬。
宠物的行为是有惯性的,它在原主面前如何放肆都未受过惩罚,此时自然百无禁忌,用了全力。
忽然,飞犬身子一轻,整个儿被提了起来。
滚圆的狗眼中,映出一道身影。
它立刻确认,这就是向来惧怕它的那个女孩!
在它看来,对方的畏怯就是在食物链中地位比它低的信号。
犬类向来容不得族群中的低位者挑衅,飞犬当即龇牙,恶狠狠地朝前狂咬,犬齿咬合间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于千越揪着那对兔耳朵般的扑棱翅膀,让它癫狂的模样在空中充分暴露,任它折腾两秒后,才猛然扬手,扔出一道漂亮抛物线。
啪唧——
“嗷呜——嗷呜——”
飞狗摔了个五体投地,它吠声一转,并没有爬起来再战,而是转向于乐雅,凄哀地痛叫起来。
倒是怂得快。
于千越不意外。
宠物么,狐假虎威,仗得是人势,一见茬子硬,就要找主子撑腰了。
“兜兜!”
于乐雅急呼一声,快步跑过去将飞犬抱到怀里,再回头,眼中已泛起愤怒的水意,“姐姐,你怎么能这样?再怎么心情不好,也不能摔兜兜啊!”
——这不,靠山来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一个转生成史莱姆的宅男,在异界旅行,进化,最终成为最强史莱姆的故事。...
一个来自农村的女孩,通过自己的努力来到梦想中的大学,却发现现实和自己想象的完全不一样。但是再多的风雨也击不垮自己心中的小太阳,虞以晴不忘初心,用自己的真诚温暖着身边的人,最终收获了友情和爱情。各位友友,快来阅文旗下网站阅读我的更多作品吧!...
我爹是皇帝,我娘是皇后,我舅是威名赫赫的大将军,我表兄是封狼居胥的冠军侯,你问我是谁?我是帝后嫡子,当今太子,未来大汉天子刘据啊。我掐指一算好像没当皇帝。我掐指再算多做多错,尸骨全无。不做不错,...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进来看看吧,反正前二十章不要钱狗头。聂然出生不到一个月,被重男轻女的奶奶掐到昏迷扔到乱葬坑,又被同村聂独眼家的大黄狗叼回家,从此由聂独眼收养了。十六岁这年,聂然的亲...
圣人,帝王,教父而你,则会是他们最敬爱的老师。修真界系统我有拳法五百,剑法三千,还有锻体之术,你想创立什么宗派林寻合欢宗。古代官场系统我有诗词歌赋,七言律诗,八股神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