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句话说,就是不想跟余敬平牵扯太多。
毕竟光有钱还不行,还得有外汇券,他们拿不出,要买东西,只能花余敬平的外汇券。
余敬平给的任务是随便花,随便买,可人家说了看不上,刘耀武也不能硬往人怀里塞。
刘耀武有点急,余敬平给的钱和票他一张都没花出去,等回去了他没法跟首长交差。
中午去满香楼吃饭,刘耀武事先跟程立阳说,“这顿饭你别跟我争,我得代首长尽下地主之谊。”
这次程立阳没再跟他争,刘耀武松了口气,总算是有一次不辱使命。
在满香楼吃过饭,刘耀武又带他们去百货商店逛。
百货商店一共有三层,一楼是卖吃的,二楼是百货,三楼是布匹和成衣。
女人嘛,最爱逛的就是卖衣服的地方,丁苗也不例外。
买也不一定买,就是喜欢逛。
然后丁苗就看上了一款枣红色羊毛衫。
已经入了6月,衣架上挂的基本上都是单衣裳,只有寥寥几件羊毛衫,估计是春天的时候没有卖完剩下的。
丁苗看上的这款羊毛衫一共两件,她就想着都要了,一件给赵莲英,一件给程秋英。
羊毛衫比较薄,上了年纪的人又都怕冷,就算是这个季节,早晚穿着也不会热。
丁苗跟程立阳商量,“我想给俩娘各买一件。”
丁苗想买啥,程立阳是从来不会说“不”
的,反正他带的钱也够,“你想买就买。”
丁苗就让营业员把羊毛衫拿下来,刚拿到手里,就听到有人喊刘耀明,“小刘。”
丁苗扭过头一看,是一个60来岁的妇女,挎了个包,齐耳短发梳的一丝不乱,鼻梁上还戴着幅眼镜,眉眼间跟谢红丽有点象。
刘耀明跟妇女打了招呼,然后给双方做了介绍,丁苗才知道妇女是谢红丽的大姐,叫谢红梅。
怪不得跟谢红丽有点象。
谢红梅上下打量了程立阳他们一眼,最后目光落到丁苗拿的羊毛衫上,“挑中这件?你穿可是显老。”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农村人的眼光就是不行,
丁苗耐心给她解释,“不是我穿,是给我婆婆穿。”
谢红梅当然知道丁苗嘴里的婆婆是谁,她鄙夷地一笑,“羊毛衫不结实,可经不住农村人穿着糙磨,再说这颜色也挑人,红丽都撑不住这个色。”
丁苗,“我婆婆长的比你妹妹好看呀,还白,不挑色,穿啥色都好看。”
丁苗也没说瞎话,程秋英虽说老了,可也能看出来年轻的时候是个大美人。
就是现在,她看着也比谢红丽耐看,主要是她比谢红丽白,一白三分俏嘛。
丁苗的话把谢红梅给气坏了,冷笑道,“长的白有啥用,不照样留不住男人。”
上午谢红丽从余敬平那儿回去,没回家,到她那儿诉苦,说余庆墨那个二儿子程立阳有多不好相处,没把她当长辈,她只不过提了句东东,程立阳那架式,都象是要拿刀捅她一样。
就是个乡下粗人,性子野的很。
谢红梅肯定是向着自己亲妹妹的,先入为主,对程立阳他们有了成见,这会儿见了他们,就想在程立阳他们跟前给妹妹找回场子。
她找回场子的方式也很简单粗暴,打压对方,然后显摆一下她作为城里人的优越感。
程立阳一个男人,不好跟女人斗口舌,更不会跟女人动手,只是脸色很难看。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祖安作者温馨提醒正文已完结,作者文风诡异,建议大家谨慎入坑谨慎入坑谨慎入坑。接档文现代奇幻言情,哪吒饲养手册。文案部分内容将于番外掉落,不过别等,不确定啥时候会写。第三十四章没有内容,放心跳过,...
穿越成败光家产的败家子,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上。眼看老婆小姨子就要抵给他人,云泽只得是斗狗友,战狐朋。可好不容易刚将小日子过好,乱世又来临。为在乱世生存,他只好开始积蓄力量。战蛮夷,驱外族,打碎腐朽王朝,创建一个新的盛世。...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科技与修真的浪潮里,谁能触及超凡?秩序与战乱的夹缝中,又是谁在低语?我看见妖族隐匿于霓虹之后,机甲飞跃在繁华街头王侯与邪魔推杯,众生和鬼怪换盏。当野心失去原则,科武制造毁灭,超凡带来罪孽,大厦将倾永夜降临,谁愿意做扑火的飞蛾?身负妖王基因而不自知的苏安,在十八岁生日那天原力觉醒,从此在充满血火与财富的都市开启了他的崛起之路。如果文明注定消亡,比起做飞蛾,他更愿意在敌人的尸体上建立一个新的世界!...
夏清风遭遇海难流落荒岛,热带丛林危机密布,巨蟒野猪狼群剑齿虎面对这个波云诡谲的荒岛。生存下去难吗夏清风冷冷一笑。生存是一个问题吗爷可是开挂的男人,就让你们看看什么叫做豪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