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大门口的那尊雕塑下,刻着的校训历经风霜还是清清楚楚——“弘毅”
。
车很快开过了校门口,那两个字却牢牢印在了闫稑的心里。
或许,那些字本来就是在他心里的,在某些时候被一些事情蒙上了一层洁白无瑕的粉尘,一时之间看不清了。
那红底黄色的大字仿佛被阳光照得金亮,透过粉尘,仍旧闪出了明亮的光,刺得闫稑的眼睛有些酸疼。
约好了一起上自习,闫稑早上过来的时候,连早餐都没有吃。
林珏早上起来一直空着肚子,等到闫稑来了以后才一起吃早餐。
暑假开始以后,闫稑几乎每天早上都会过来,等林珏帮忙把他姨父和姨母这天做的包子卖完,或者只是等着度过早班高峰期,一起吃了早餐以后去图书馆自习。
姨母他们也早熟悉了这个外甥最近新交的好朋友,甚至还几次和林珏说,“第一次看到你和哪个同学走得这么近。”
林珏起先听到以后,神情还会有些不自然,笑容也算不上从容。
可是后来姨父私下感慨地说,“有个好朋友总是好的。
看你以前独来独往,倒是有些担心。”
林珏才回忆起自己以前过的那些日子,明明相隔时间不长,可他竟然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了。
有一天他们晚上从区图回来,林珏把这件事告诉闫稑,他也只是淡淡地微笑,什么也没多说。
那样的心照不宣太多,彼时林珏没有说,这大概是世上最好的重生了。
毕竟开学就是高三,林珏作为应考生,当然不好再找暑期工,并且得知自己要在年底去北京参加生物冬令营以后,他就更加不敢浪费时间了。
和另一个优等生一起上自习,最大的好处就是有许多问题是可以一起探讨的。
彼此解题和研究的思路多少有区别,就决定了在一起时思维更发散。
林珏不得不承认,闫稑的确是一个非常适合一起学习的人,思维敏捷而严谨,哪怕是对他来说不在话下的问题,他也会认真地思考。
林珏发现,闫稑是那种,不管他自己愿不愿意,不管他先前有多少顾虑,可一旦决定要做某件事,都会认认真真尽全力完成的人。
闫稑从来都不敷衍。
一向努力勤勉的林珏本来就喜欢这样的人,而现在的他,惟独喜欢的是这类人中特定的一个。
从不定冠词,变成了定冠词——是aboy到theboy的转变。
其实林珏并没有放弃利用假期赚取零用钱的打算——毕竟一旦谈恋爱,想不花钱真的非常难。
趁人少的时候,林珏回头看了一眼坐在店铺里面吃牛肉耗油包的那个男生,从冰箱里取出一杯酸奶,走过去放到了他的面前。
“喝喝看。
最近我们除了卖豆浆,还有这个。”
闫稑正在看他进来以前林珏递给自己的遗传学题目,闻言看了一眼那只装了纯白色粘稠液体的玻璃杯,然后抬头看林珏,发现他的眼底透着些无以形容的光彩。
闫稑眉宇不着痕迹地挑了一下,拿起来喝。
喝的时候,他抬眼看到林珏双手放在围裙口袋里,两只口袋分明已经鼓了起来,不晓得他在紧张些什么。
“怎么样?”
林珏看他喝了几口以后问,声音里有些小小的期盼和忐忑。
闫稑点头点得缓慢,“还不错。”
林珏嘴巴轻轻抿了一下,“只是还不错?”
他歪了一下头,稍微考虑片刻之后解释说,“没有超市里卖的那么甜,就大众口味而言的话稍稍有些不合格。
不过我不喜欢甜的东西,现在这个口味蛮不错的。”
“我就是特意做给你喝的啊。”
林珏语气里不免有点气恼,“谁让你跟超市里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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