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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只是出来走走,不是做买卖,你别以为能捡好处。”
他说的好处当然是指分赃,玲珑悲观审视自己十二岁的人品,原来她在石二眼中已是贪图小利见利忘义的人了。
“石二哥,既然你没有目标,不如就跟我走吧,咱们去个好地方,保管能让增加几件战利品。”
不论金银珠宝还是古玩玉器,对石二来说都只是战利品。
他享受偷东西的乐趣,更享受把玩这些东西时的洋洋自得。
玲珑对同行中有这样一位大神而慨叹,石二真是大神,神经病的神。
“什么地方?”
石二声音平淡,没有半丝亢奋,显然他认定这个小毛贼选不出什么好地方。
“皇庄,我们去清觉山庄干票大的。”
和他不同,玲珑露在黑布外的一双大眼睛流光闪烁。
她原以为石二听到清觉山庄四个字,多多少少会有些兴奋,可眼前的石二非但没有兴奋,还像看菜鸟一样看着玲珑:“你不是嫌弃皇家东西不好脱手吗?”
“你不会捡着年代久远的拿啊,再说了,也不是件件都是宫廷御制的啊。
你是行家,不会不懂,你若是不敢去就承认,小爷自己去。”
说着,她便从马上跳下来,甩开步子,向着石二来的方向走去。
走出约末半里地,身后的马蹄声便越来越近,石二策马挡在她面前:“反正也没有什么好去处,就和你走一趟。”
石二说这两句话就像高高在上的君王说要大赦天下,傲娇的样子配上那张丑脸,玲珑忍不住笑出来。
看到她盯着他的脸,石二问道:“不论我换成哪张脸,你为何总能认出我来?”
其实玲珑之所以每次都能一眼认出他,还是黑子的功劳,她往往都是先看到黑子,之后再看到他。
“因为你的脸很丑,每张脸都这么丑,丑得出类拔萃,世间少有,想不认识你都很难。”
第七十三章蓝烟火
月色如水,寂静的山路被柔光覆盖。
马蹄轻脆,连同夜鸟拍打翅膀的声音,如节拍声声入耳。
玲珑坐在马背上,和石二离得很近,他身上的气息清爽干燥。
她早就发现,石二虽然审美能力极差,但他是个整洁体面的人。
他的夜行衣永远都是镶着金丝,在夜色中带起一片华光。
穿着这样的夜行衣做案的,玲珑两辈子还是第一次遇到。
他的头发永远都梳得一丝不乱,身姿挺拔,干净清爽,若不是那张丑得不能再丑的假脸,他应是令女人有好感的那种人。
可能是路上枯燥,石二忽道:“小球,唱支歌,就是嗲声嗲气像女人的那种。”
玲珑闻言,恨不能踹他一脚,什么嗲声嗲气,她那分明还是童音。
“嗓子疼,不想唱。”
石二倒也没有勉强,两人又陷入沉默,这也是做贼的共同特点——沉默。
做贼的能有搭档的不多,即使有搭档也是各有各的事情去准备,所以他们都养成了沉默的习惯。
前面已能看到那片竹林,夜风吹过,传来竹叶的沙沙声。
“我在外面引开护卫,你进去,记着捡着年代久些的东西拿。”
这还是玲珑第一次吩咐石二,他们两个人,一向都是石二做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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