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罢,不罗唆的一人赏一掌子,全给生天去了。
「大、大爷…」追著出来的掌柜吓坏了,店里死了人,还能做生意麽。
「尸体清一清,打坏的桌椅值多少钱,管往官衙报就是。
」看来待在邗城类似的事还会再发生,要小心别传到昂非耳里,不然他肯定像影子一样贴在自己背後。
掌握识相,知道他可能是官府中人,态度马上转心安,哈腰鞠躬的。
司澄远不耐的把剩馀的茶喝完,正要走,袍子却给什麽扯住了。
回头,一张乌黑倔强的小脸蛋高高仰望自己,骨瘦如材、肮脏恶臭,但仍遮掩不住眼里顽韧的求生意志。
「…带我走。
」小子咬著下唇,闷声竟提出这等要求,让澄远觉得有意思极了。
「放肆,大爷是你能碰的麽!
你这偷厨房馊水的贼老鼠,看咱把你送上府衙剁去手脚!
」掌握挽起衣袖用力拉那小孩,可他将袍子揣著死紧,连牙齿都咬上了,就是不肯放开。
邗城物资缺乏,城主早下了严令,偷盗劫夺,通通都是极刑伺候,小孩子也不例外。
「你姓什麽叫什麽,几岁,打哪来的?」澄远莫名的对这孩子有股好感,遂意示掌柜松手,蹲下身体,与他平视问道。
「我叫弃儿,意思是没人要的孩子,没有姓氏,过了今年满七岁,跟著老乞丐群从南方来的,我能吃苦干事,什麽事情都做。
」他大声报出自己的名字,似乎一点也不畏生,他知道如果这个厉害的大爷不收他当小厮,他就完了,他看过其他被剁去手脚的人,没有活著过的。
「南方?走了多久?」摸摸头,司澄远越看越觉得这孩子对他眼。
「七个月又三天。
」他先前死抓不放,此时却害羞的缩了起来。
没人摸过他头,头发很脏,有虱子。
「走这麽久累吗?」
「不走就会死,我还活著,所以不累。
」挺起单薄的胸膛,童稚的言语竟比某些大人还成熟。
司澄远眼里闪过一丝赞赏,顿时有了决定。
「我要了你,你就不是没人要的孩子,弃儿这名字太难听,要换一个。
」他停下思索片刻,遂道:「你的新名字,就叫”
律”
,司律,从今以後就是我司澄远的儿子。
」
掌握呆了,伙计呆了,茶客人也呆了,此人竟是名满天下的沙相大元帅,他们刚才还打骂的小子,转眼就成了沙相之子,这下梁子结大了。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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