咪咪不说话,只是喵喵的叫着。
跟我穿了以后,难道连语言功能也失去了?我凝视着它泛着血色的瞳孔——它的眼睛,以前应该是黑色的呀。
红眼病?写轮眼?我当然希望是后者。
咪咪大概饿了,翻检垃圾袋寻找食物,突然发出一声惨叫!
它的嘴角被垃圾袋里的刀片划了个口子,血不住的流。
我从坐了一整天的垃圾山上站了起来,撕下袖子给它包扎,同时,我暗暗的握紧了自己的拳头——即使是流星街,我也不能放弃!
我要活下来,和咪咪一起好好活下来。
走了15分钟,垃圾山就到了头,难道我好运的到了流星街边缘?
很快我从拾荒的老人那得知,这里是巴托奇亚共和国某处的垃圾场。
富坚为什么没早告诉我,除了流星街,别的地方也可以扔垃圾!
时间,是1940年的猎人世界。
不是流星街并不代表安定安全——挣钱糊口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我发现以前的生活没给我什么谋生能力,米虫!
女仆!
家教!
老师!
因为没有身份证,我连端盘子的工作都找不到。
人才市场也不会接待我,这些天,都靠咪咪在餐馆偷盗食物我才活下来的!
头发乱了,衣服脏了,我想现在谁给我一块面包我就跟他走。
我冒险潜入了巴托奇亚共和国歌手大赛!从下水道钻进去的,还好赛场的后台一片混乱!
我把自己收拾了一下,戴上了“想容”
,把自己整成了拉克丝的样子。
这是全国直播的节目——我要凭借歌喉一举成名,摆脱贫困奔小康!
我唱起经常给马哈唱的歌——《晓之车》:
如果我红不了,我暗暗祈祷也许可以指望马哈凭这首歌认出我然后良心发现把我领回揍敌客家。
虽然我担心杀手胸膛里很可能没有良心这个配置。
我的普通人生活就此别去。
我顺利夺冠,红的发紫,二天后单曲就上了公信榜,马上就跃上榜首。
我终于走在人生的康庄大道上了!
“我最爱的曲子是毛佳毛佳组曲。”
“我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
“我最爱的作家是……”
我游刃有余回答记者的提问。
“林明美小姐,您的歌曲是谁谱写的呢?”
虽然用了拉克丝的脸,我的名字还是出于爱国借用了林明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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