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不?从来都只有我顾明珠不要的东西,男人也不例外!”
转身离去,潇洒自如。
而安茜则是对着水龙头大哭,她精致的妆容已经花了。
“顾明珠,顾明珠,顾明珠……”
一直反反复复的说着这些话,过了许久。
陈千语见外面没有了动静,才悄悄的出来。
她心里竟有一点点小喜悦,顾明珠不爱景白夜,她和景白夜那样只是为了气安茜,心情一下子就变好。
“阿和,下午什么时候开会啊!”
“我的姑奶奶,你去一趟洗手间去了半个小时,我以为你掉里面去了呢?两个小时后,要不我带你去休息室休息一下吧。
如今还早着呢?”
“不用,你把剧本给我看看吧,阿和我又信心可以演好张幼仪的。
以前读书的时候,我就不喜欢徐志摩,她就是一个十足的渣男呢?你知道以前姐姐还和我讨论过他呢?当初姐姐可喜欢他的《再别康桥》了!”
☆、第13章喜欢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陈千语默默的背着《再别康桥》,时间倒回十年前。
彼时陈阮阮和陈千语两个人都还是天一中学高一的学生。
她们是双生姐妹花,学习好,长得好。
一入学就得到很多人关注,当然更多的是男生。
“姐姐,你看什么的,给我也看看!”
傍晚放学,姐妹两人回家,陈千语却一直都在看一封信冷落了陈阮阮。
陈阮阮就凑上去,就见那信上写着字,字迹十分的狂傲不羁,一瞧就是男生的笔迹:“啧啧,酸不酸啊。
姐姐原来你喜欢这种调调啊,这男人也太土了吧,写情书都不用心,竟然抄《再别康桥》啊!”
原来是有人给陈千语写情书,那个时候她们才十五岁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
“《再别康桥》怎么了,我挺喜欢徐志摩的。”
陈千语不以为然,只是随手将情书丢到了一旁的垃圾桶中。
引得陈阮阮侧目,“姐姐,你既然喜欢,为什么还丢掉,都可惜啊!”
说着陈阮阮就要从垃圾桶去将信给捡起来。
只要是姐姐喜欢的,哪怕是她厌恶的,她也会成全姐姐。
“我只是喜欢《再别康桥》这首诗而已,至于其他,这男人写字太丑。
比我就差劲多了,当然比起阮阮你,还差那么一点点!”
现在每每回忆起与姐姐一起相处的日子,都是甜蜜的。
“千语,千语,你在想什么的,剧本我给你。
你这一次演张幼仪,好好的揣摩一下演技,如若有什么不懂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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