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巧,常欢欢刚一下车,就看见有一只灰扑扑的小狗正站在路边呢,也没人管,它也不叫不咬人的,就那么一脸深沉地看着马路对面。
这狗长了一张挺有意思的脸,也不知道是不是哈士奇串过的。
狗身形不大,毛大体是棕色的,两只耳朵耷拉着。
它那两眼周围长了一圈黑白相间的毛,就跟涂了眼影画了眼线似的。
特别是,它眼睛上面还有两撮很明显的白毛,就像是两条眉毛。
这只小狗长了一张严肃的学者脸,就好像它一直在思考着什么人生大事似的。
常欢欢被这狗的表情给逗乐了。
这些日子,她一直都在日行一善,这只小土狗怎么看都不像是家养的。
脖套脖圈什么都没有,毛还湿乎乎的,一缕一缕的,显得有点脏。
常欢欢因为要去上学了,所以不能把狗领回家养了。
可是,至少能喂它点吃的呀。
常欢欢想着,就从书包里翻出一根火腿肠。
自从上次,她在小胡同里晕倒,被送到医院打了葡萄糖之后。
常欢欢就一直随身携带着水瓶、火腿肠和糖果。
她也曾喂过其他小动物,这已经是轻车熟路了。
只是,常欢欢万万没想到,她掰下一小段火腿肠放在地上,那只忙着思考人生大事的小土狗居然只是低头嗅了嗅,然后就迈着小腿走开了,完全不肯碰火腿肠一下。
常欢欢都被这狗给气乐了。
“什么呀?你还嫌弃了是吧?这可是纯肉的火腿肠,你识不识货呀?”
小狗不肯吃,还剩下大半根火腿肠总不能扔了吧?常欢欢可是前些日子才挨过饿。
既然,她手里的火腿肠没被狗碰过,她也没用手碰过小狗。
于是一咬牙,就决定自己把火腿肠吃掉算了。
常欢欢一边吃,一边还念叨着。
“嗯,这火腿就是好吃,全都是肉的。”
她其实就是故意逗这只小狗玩呢。
可惜,那狗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然后就继续思考人生大事了,完全不想理会常欢欢这个愚蠢的人类。
“……”
常欢欢反倒被这只狗给气到了。
正在这时,她身后突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常欢欢,你是在欺负我家毛豆么?”
枫逸辰手里还提着一个便利袋子,显然他刚从便利店走出来。
常欢欢一脸惊讶地回头看着他。
“枫逸辰,这只是你家的狗呀?”
“对,就是我家的。”
他那双乌黑深邃的眼睛死死地盯在常欢欢的身上。
他还是那副冷淡的样子,脸上也没什么表情。
可是,常欢欢就是知道他在生气。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青梅竹马分手,林烟找了个穷男人,日子过的一穷二白。然而没想到,某一天发现,他的真实身份竟是权势滔天的千亿财阀。林烟不敢相信,这些都是真的,哭唧唧的抱住还没来得及换下西装的自家男人。我没什么本事,配不上你,豪门水深不好混。软萌小哭包被男人护在怀中。做我的妻子不需要任何本事,只要记得你是陆太太就够了,出了事老公给你兜着,什么都不要怕。结婚五年后总裁,需要提前替您准备好礼物吗,恭贺夫人娱乐公司港交所上市。正替儿子辅导功课憋着闷火的某总裁,松了松领带,不需要,把我送给她就是了。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闪婚老公竟是千亿财阀...
文案拓跋元失足落水时,草包郡主把他打横抱起,眸光悲怜罢,毁你名节,娶你就是。拓跋元新婚之夜,拓跋元一觉醒来,双耳失聪,却能听到别人的心声。他发现了很多秘密,比如说爱他爱得死去活来的前...
崇祯二年末,只能和当下人聊天的系统,向魂穿崇祯皇帝的胡广下达了第一个任务给京师城外十万建虏大军一个教训!胡广你这垃圾系统,只能聊天,就让朕给城外的十万建虏大军一个教训,完不成还要抹杀,疯了么?群号306779547,欢迎进群聊天跑龙套。...
红药是个陶俑,某知名亡朝暴君昏君墓穴里的陪葬陶俑,像他这样的还有一万八千个。可惜同俑不同命,昔日一个墓坑的同僚们都住进了博物馆豪华恒温恒湿展示柜,他却被某个不开眼的盗墓贼偷梁换柱搞出了博物馆晋升队伍...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作为迪迦世界的盖尔文人,东京第六大道的秩序维护者,光之巨人亲自盖章认定的外挂制造者。陆轩从没想过自己会成为什么大人物,更没想到自己不经意间的一些举动,居然影响了整个世界未来的走向。明明自己的初衷只是想畅快的再活一世,想要见识一下宇宙尽头的风景。结果等回首过往的时候,陆轩愕然的发现自己已然成为了一个传说。来自异星的星光战士千变万化的宇宙厄运搅乱时空的灾祸之源顶着这一个个夸张的名头,陆轩真正在做的却是打破物种之间的隔阂,拯救各个星球濒危的生命,让这个广阔的宇宙不再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