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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给自己出口气,常欢欢就在网开了一篇披着纯情外皮的枫逸辰的总受文。
这是她第一次写写小说,她写得很慢,开头完全是小清新校园文模式,连点肉渣都没有,顶多就是美男环绕的汤姆苏。
写着写着,常欢欢自己都觉得没意思了,就干脆放在一边了。
到了高三常欢欢干脆就一心扑在学习上了。
她打定主意要给自己争口气,一定要考上大学,回头再来打枫逸辰和他的那帮脑炒粉的脸!
可谁又能想到,这事都被放在一边快一年了。
她居然就因为这篇没有肉的汤姆苏小清新文,被那些是非不分的脑残粉给堵得小胡同里了。
常欢欢是被硬生生气醒的。
一想起刚刚她逃跑时,一脚踩在鸡蛋上,脸砸在西红柿上摔晕,还被枫逸辰那家伙送到医院,常欢欢就心塞得不行。
“什么呀?明明都没做那些事,为什么总被扭曲成那样?说来说去,都怪枫逸辰那个家伙。
简直就是天敌呀,天敌!
讨厌死枫逸辰了!”
常欢欢自言自语似的说道。
这一刻,常欢欢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她完全没办法拿出二十四岁成熟理智的气度来看淡这一切,她只是一个受了两年气,被冤枉,被伤害,被集体排挤过的十八岁的孩子。
只是她根本不知道,某人在这时候刚好走到输液室的大门口,一不小心就听到了她的话。
枫逸辰手里提着一个挺大的购物袋。
他原本想把这些东西拿过来还给常欢欢的。
可是,听到屋里传来的声音,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直接就转身离开了输液室。
他的步子很快,直接就下了三楼,一直走到了大门口。
在离开医院之前,他突然就停住了脚步,转身,在角落里随便找了空位子坐下了。
枫逸辰的身材比例很好,腿很长,那个有点脏的袋子就放在正前方的地上,里面的大棒骨正对着他的长腿,上面还带着鲜红色的血肉。
棒骨底下是一小袋子米,一小袋子面,还有一捆小青菜,几个土豆,一小包肉馅。
这些都是最常见的食材,却跟枫逸辰身上那种清冷的气质一点都相称。
也是,这些本来就是常欢欢风格的东西。
枫逸辰看着这些食材,好一会儿,才拿出耳机带在耳朵上。
耳机里,很快就传来了外国歌手声嘶力竭地吼声。
这是一首很带劲的歌曲,动感十足。
可听着音乐的枫逸辰却一点都不激动,他脸上一点情绪都没有,他的眼神里也只剩下一片茫然。
“你这么讨厌我,我也讨厌你!”
他喃喃自语般地说道,耳边的音乐却刚好进入了重复阶段。
“shotthroughtheheart,
andyou,darling.
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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