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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另外两男一女,却不知踪迹,虽探子提前确定,客栈内目标人物只有正主,叫顾湘的那个女人,
他始终从厨房的窗户缝里关注门外。
如果不是他们两个最拿手的就是轻身功夫和敛息的工夫,自认为就是有人近在咫尺站着,只要他们不想暴露,对方就发现不了,这回抽成又很高,不三是不会接这样麻烦的活的。
“这粥我还要用药,你——”
不三不好大声,比蚊蝇都还要细得多的声响,当不四想当听不到时,他可没办法。
既已如此。
也好,一路奔波,体力虚耗,吃些东西补充体力也是正确选择。
不三伸手去拿了一个包子。
“唔,这肉馒头哪里能买到?”
有不四的前车之鉴,他吃时就没有那么急切,先撕开一点皮,香味滚滚冒出,沉寂的胃瞬间就活了。
待到一口咬下,不三脑海中已经只留下七分的警惕,待到第二口,警惕就只剩了五分……
粥也特别好喝。
不三不四干掉了半锅粥,吃掉了足三笼二十四个蟹黄汤包。
把一个饱嗝按在嗓子里,不三神色肃然:“干活去。”
下不成药,只好直接杀。
不四沉默地点点头。
他这回竟有一些心虚。
吃了人家的,喝了人家的,现在还要杀人家,唔,脸红。
十年杀手生涯,杀人一百九十九个,今天要杀的这个,便是他的第二百个。
当年被师父从烂泥坑里捡出去训练成杀手的第一天,他想,他赚够十两银子就退休去买亩地过日子。
现在他十万两都攒下来了,就是没地处花。
他杀人也要杀到两百个。
可退出去的人都死了,他真得还有能退的一天?
不四其实已不是会回忆过往,伤春悲秋的年纪,杀人对他来说就是一项工作,早不似一开始那般恐惧,可今天立在客栈厨房中,看门外细雨,吃一碗热粥,吃着如此好吃的馒头,他却有些眷恋这凡尘俗世的庸常日子。
眷恋归眷恋,人还是要杀。
可惜!
两个人一前一后,仿佛化入雨雾中,悄无声息地走到门前,不三倏然止步,一把拽住就要拔剑冲入的不四,目光落在门上贴的一张小小的纸张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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