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言语学教授尼洛普博士(dr.nyrop)在所著《接吻与其历史》第二章中说:“这是多么近于人情,摆伦如是愿望说,
我愿女人只有一张朱唇,
可以同时亲遍了她们。”
“thatwomankindhadbutonerosymouth,
tokissthemallatoncefromnorthtosouth.”
但是我实在不很喜欢摆伦的这两行诗,也不喜欢这一句话。
诗我是不懂,但“自北至南”
这种趁韵我觉得没有趣味;他的意思呢,不但是太贪,也有点儿无聊,——这差不多是“登徒子”
的态度。
据说在文艺复兴时代欧洲有这样一种习惯,凡绅士与贵妇人相见,无论识与不识均接吻为礼。
但有些人很不以为然,法国蒙丹纳(montaigne)说得最妙,“这是一件很可非难的习俗,贵妇人当以唇吻敬客,只要他有一对长班跟在后头,不管他怎样讨厌;就是在我们男子也并不上算,因为须得亲上五十个丑的才能亲到三个美丽的女子。”
可惜我们的诗人没有知道。
倘若因此种风俗引申,同性也当行“友情的接吻”
,如罗马王朝所行,那就更要不得了。
罗马诗人martialis(40——104)曾说:
“外出十五年后,回到罗马来,它给我这许多接吻,比勒思比亚(lesbia)给加都路思(catullus)的还要多。
各个邻人,各个毛脸的农夫,都来亲你一个气味不佳的嘴。
织布匠来逼你,还有洗染店和刚才亲过牛皮的皮匠;胡子,独眼的绅士;烂眼边的,和有稀臭的嘴的朋友。
这真不值得回来。”
他做的小诗里有好些都是说这件事的,现在抄译一章于下:
“我的颊上贴上一张膏药,
两唇涂药虽然没有冻裂,
菲拉尼思,你知道为什么?
这就为的是省得亲你的嘴。”
附记
这一篇是看了《接吻与其历史》而作,所引诗文也都出在那本书里。
一九二七年八月二十日雨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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