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这番话他忽然觉得今天算是遇到神经病了,本想推着车离开,给对方一个臭不理。
不料那人从袋子里掏出一包纸巾和一盒创可贴递给了他,“先把血止住,再贴一块创可贴,免得伤口发炎。”
对方的语气很真诚,眼中似乎还透着担心之色。
感动在这一刻凝聚,他顿时觉得心里暖呼呼的,伸手将东西接了过来,说了声谢谢便取出纸巾擦掉了腿上的血迹。
当他正沉浸在喜悦和感激中时,对方突然说,“听说口水能杀菌消炎,我建议你试一下。”
闻言他的手猛地一抖,这人煞风景的功夫简直一流。
对方看他没做出回应,接着又说,“你要是觉得别扭,用我的口水也行。”
说完蹲下身,一把抓住他的小腿,然后将脸慢慢靠近,看样子还真准备朝他腿上吐一口口水。
他大惊,连忙收回腿,慌慌张张地拒绝,“不用了,不用了,贴块创可贴就行了。”
接着心有余悸地看着对方,在心里暗下决定,如果这傻大个敢嘟起嘴做出吐口水的样子就一脚将他踢飞!
好在对方没有坚持下去,而是找他要了一块创可贴,撕开后帮他贴到了腿上。
他在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又有种想笑的感觉。
这人虽然脑子有点脱线,但心肠却是好的。
现在的社会,人心复杂得很,一个个肚子里全是些弯弯拐拐的坏肠子,像对方这么单纯又直率的人真是不多见了。
忍不住笑了笑,他细细地打量着眼前的人,发现对方的长相还不错,把下巴上乱糟糟的胡渣子刮掉了绝对是帅哥一枚,只是脖子上那块乌漆墨黑既不像老虎又不像豹子更不像狮子和狼简称各种不像的兽头刺青却有些碍眼。
这人该是有多么没品位才会将这种怪异狰狞让人看了心里直发毛的图案纹在那么显眼的位置上面?
好好的一个帅哥干嘛这么糟蹋自己……
就在他感到惋惜的时候,对方朝他咧嘴一笑,说了声拜拜就走了。
等他反应过来,那人已经走远了。
他冲着那个高大的背影大叫,“喂——谢谢你。”
对方挥了挥手,却没有转过身来。
他垂下眼,心里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失落。
这时,远方传来一道声音。
“你别骑车了,把车推着走回去吧。”
他突然有种喜出望外的感觉,高兴地应了一声,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个身影,才推着车往相反的方向走去。
而此时此刻他还不知道,这个偶然遇见的陌生人已经在他心里烙下了痕迹。
人这一辈子应该会遇到许多只见过一面就再也不会相见的陌生人。
如果你又一次遇见了和你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人,这就证明着你和他的缘分不浅。
余末一始终认为缘分这东西实在很奇妙,就好比他和阎征的第二次相遇。
还是一个夏天的夜晚,也就是他俩在巷口相撞的一个星期之后。
那天余末一正在家里写作业,写一半的时候发现圆珠笔没水了,接着他翻遍了整个屋子也没找出一支笔,没辙只好出门去买。
他撒着拖鞋冲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便利超市,店里几乎没什么人,只有一个顾客正站在收银台附近挑选东西。
由于急着买笔,他并没有注意太多,走到货架前拿了笔就准备去付钱,而就在这个时候,肚子突然咕咕的叫了几声,他又转身拿了一袋面包和一瓶矿泉水才走到收银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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