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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第2页)

“芹菜猪肉的……”

宋祝同声音还是不太清朗。

他说的这话一个字比一个字声音低。

包曦不甚明了,“哦,不错。

我挺喜欢的。”

“……恩。”

这一声简直像呜咽,要不是包曦凑得近恐怕听不到。

一直看着饺子情况的包曦这才发现宋祝同的耳朵通红的状况。

事实证明,速冻食品也是很美味的,尤其对一天都没吃过东西的人来说,一碗煮得正好的速冻水饺就是人生的救赎。

吃了东西包曦要回去了,宋祝同送他到门口,包曦跟他开玩笑说:“我得走回去才行,把胃里的东西先消化掉。

再两个钟头就吃晚饭了,我要是跟爷爷说我吃不下晚饭,非被他骂死不可。”

说完他又想了想,还是觉得爷爷跟他生气的样子特别好玩,忍不住又笑了。

宋祝同就有点心不在焉,敷衍地笑了笑,包曦没在意,说过再见走到了楼梯口,又被宋祝同喊住。

包曦看到宋祝同眼光躲躲闪闪的,最后定在自己手上。

“我想……后天出去玩。

你真的不去么?”

先前他就想和包曦一起去玩,包曦说可能有事,这次再叫他开这个口,确实有点难。

抓了抓后脑勺上的头发,包曦走回到宋祝同面前。

“我有事情呢,挺重要的。”

“那就算了。”

宋祝同抬起脸来,看包曦。

表情倒没什么大变动。

他们两人在门口对视,都是高个子,但包曦一米九呢,包曦就觉得有点优越感。

他觉得自己长得高真是太好了。

就算不打篮球吧,至少也可以不用从下面看宋祝同的脸。

在很多事情上呢,男人长得高会觉得很爽。

比如帮姑娘拿她在书架上够不到的书啦,比如把姑娘搂在怀里的时候会让人家觉得你很高大很有安全感啦,再比如接吻的时候呢,低下头,让姑娘搂住自己的脖子。

然而宋祝同是男的,还三十一岁呢,搂脖子就不必了。

所以包曦也只是稍微低下头,很轻很轻地碰了碰宋祝同的嘴唇。

“七号来我家吃晚饭吧,我有事情和你讲。”

包曦说。

然后他丢下那个脸上后知后觉才开始发烧的老男人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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