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看在眼里,乐在心里,这家伙口是心非的技能绝对满点。
……
这天是周末,刘顺照样起了个早床,因为b市十六届大学生运动会已经进入倒计时阶段,他们的训练强度也相应上升了一个高度。
他很早来到了田径场,太阳刚从地平线探出头来,映得天边一片红,阳光为红色赛道镀上了一层金黄灿烂的色彩,那道代表着青春和热血的红色在金色光辉的映衬下显得格外生气勃勃。
跑道上有人正在挥洒汗水,刘顺活动了一下筋骨,加入到晨练的队伍中。
从六点半跑到八点半,一起训练的队友陆续散去,只有刘顺一个人还是精神抖擞的,好似不知疲惫般,一遍一遍地跑着圈,丝毫没有停下来的迹象。
舒景来到操场上,看到的便是这样无趣的一幕。
奔跑中的身影不停地重复着机械的动作,单一枯燥,这世上最无趣味性可言的运动大概就是跑步了,特别是长跑,没有超强的毅力,不可能坚持得来下。
舒景挺佩服刘顺,这样热的天,他却能在太阳底下奔跑那么长时间,真是对自己够狠的!
眼看着对方快要跑近了,舒景赶紧冲上前把他拦了下来。
扔了一条毛巾在光溜溜的脑袋上,舒景佯装没好气,“我去寝室里找你了,吴迪说你六点钟就出门了,现在快要九点了,你难道跑了两个小时没歇过吗?你以为你是超人啊!”
刘顺拿着毛巾擦汗,“两小时很正常好不好,我们每天都是这么训练的。”
“可这天气太热了啊,明晃晃的太阳照在身上你不嫌晒吗?”
“晒就晒呗,我又不是女的,还怕晒黑啊?”
“诶?你真的晒黑了啊。”
舒景仔细瞧着他的脸,发觉他比第一次见面要黑很多,而且脸颊泛着不自然的绯红,明显一副晒伤的样子。
一把抓住他的手,舒景拉着他往校外的方向走,“你怎么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皮肤?都晒成猴屁股了,走,我带你做护理去。”
“……”
刘顺看着舒景那张光滑白净的脸蛋,无可奈何地一笑,这家伙总是把自己捯饬得光鲜亮丽像只花孔雀似的。
他俩站在一起不用比差距就出来了,一个香喷喷的,一个臭烘烘的,可这只高傲的孔雀居然不嫌不弃地牵着他的臭手在校园里奔走,也真是够不可思议的。
刘顺不知道是怎么和他成为朋友的,反正天天见面,一来二去就混熟了。
按照正常情况,刘顺喜欢和吴迪、周伟那样的人做朋友,因为他们几个是同类人,有相同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共同的兴趣爱好,还有一点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是普普通通的小diǎo丝。
成天嘻嘻哈哈,会抠鼻、会撸管、会爆粗口、会穿秋裤,那些在高富帅看来极为掉份儿的事他们都能做的很顺手。
说句老实话,像舒景这样的公子哥和他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人。
他们彼此格格不入,却又能互相容纳对方,这应该就是对相见恨晚最好的诠释吧。
舒景喜欢他的性格,欣赏他为人处事的方式,而他则臣服在对方那时而高冷时而傲娇的女王范儿下。
大概是在舒景身上看到了一丝刘毅的影子,刘顺天生对这种明明关心着别人却总摆出一副不冷不热的样子的人没有半点抵抗力。
在刘顺看来,这样的人别扭得让人心疼,看似外表冷若冰霜,实则内心狂热似火。
他们伪装自己,其实是缺乏安全感,害怕受伤害。
可是一旦对人好起来,便是掏心掏肺的好,刘顺不想在他们的脸上看到一丁点受伤的神色。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妒之才,谓之天才。天才中龙凤者,可封妖孽。灵根残缺的人族少年,得神秘女子传授一部无上妖典,踏上修行之路。自此,一代妖孽崛起于天荒,令仙魔颤抖,诸圣俯首。我愿荡尽心中不平,求个念头通达,快意恩仇!...
陈乐天从军伍回到京城,家乡的一切似乎都没变。而他,想做个修行者,可以御车飞行,享受着众人的欢呼。...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
穿越港综世界已经两年的西谨,在18岁那年,以dse状元的成绩修读港大法律系,并且只用了一年自学,便成功获得了学士学位的证书。在19岁那年,成功考上了见习督察,成为了历史上最年轻的见习督察。20岁那年,他成为了...
一场意外竟让秦宁拥有了驾驭雷电的能力,他的生活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场案件竟然牵扯出异能组,秦宁加入异能组后在一次执行任务中身受重伤,源力受损变为没有异能的普通人,可是却机缘巧合的得到了一个宝贝,看秦宁维护世间正义,对恶人雷霆裁决!...
老爸再婚了,卫夏多了四个姐姐一个妹妹。好想要姐姐们当老婆,但怕养不起怎么办没关系,前世系统挨个找上门。神豪系统,武道宗师系统,造梦系统,厨神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