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手扶着池台,眼睫低垂,稍稍前倾而站。
我这才注意到,他手指的骨节处有一些十分可疑的已然结痂的伤痕,仿似为尖锐玻璃划伤,苍白皮肤上一道道令人不忍卒睹的暗红。
我反手将门关上,而他依然面向镜子,只是朝进门的我微微抬起瞟过眼眸,眼神淡漠、生疏而略显戒心。
应该是洗了一把脸,额发悉被打湿,有水珠顺着他俊削的侧颊和高挺的鼻尖滑落下来。
和当初“逼迫”
他结婚一样,我以同样的姿势跪于他的面前,以同样的角度仰视他的眼睛。
奇怪的是我们明明身高相同可以保持彼此间的平视状态,可这却是我最喜欢的一个注视他的方式。
分外认真地开口,“因为你,我也许错过了今生唯一一次身着礼服手牵新娘的机会。”
沈措俯下眼眸,以那种不同以往的冷淡眼神注视着我的眼睛良久,漂亮薄唇终于淡淡掀起一抹弧度,“不胜荣幸。”
白云苍狗抹不除的那些往事,像一片浑白潮湿的雾幔。
天知道,我是多愿意长跪不起来换得这段友谊的雨过天青,云开月明。
感动得险些抛泪,一点儿不算矫情。
“其实吧,如果你不想让我结婚,可以使个更直接明了的法子。”
“比如?”
“比如你说你爱我,不舍得见我变为‘人夫’,”
我仰起脸,大咧咧露出满口白牙,朝他没皮没脸地灿烂一笑。
“我二话不说,立马光棍到死。”
既不慎重地掂量思索,也不拿腔拿调故作煽情,当下干脆利落地脱口而出,“我爱你。”
“切。”
撇嘴,“一点诚意都没有。”
笑容更显了,“要求还挺高。”
垂头丧气地囔了一句,“名字叫邱什么歌的,都他妈是坑爹货。”
他则大笑一下,伸手拍了拍我的肩膀。
“你穿我的吧。
出入这儿的,有头有脸的熟人不少,一贯衣冠楚楚风流倜傥的沈总要是被人发现胸口溅上了斑斑酒渍,一准要惊脱别人的眼眶。”
说着我就脱掉了身上那件桃红粉蓝相间、骚包得可以的纯棉衬衣,光着膀子将衣服递给了他——可这小子不知领情,竟然颇见鄙夷地置其于鼻下嗅了嗅。
“嘿!
什么意思?嫌弃我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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