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大婶一把金子揣进兜里,却尖厉个嗓门破口嚷道,“你糟蹋人家大好的姑娘,我可不敢相帮!
犯不上为个不相干的人吃上几年牢饭,挨上一顿板子。”
挨了一诓的山贼不急不恼,反倒大笑几声,“也对也对,是我考虑不周了!
大娘恕罪,我这就走人,决不将你牵连在内。”
然后呢……他没走掉。
我早知道,万万不能与更年期的妇女商榷买卖,那不比与虎谋皮来得安全和容易。
这人的出现,恰似一道晴光将我昨日阴霾的心情捋得非常平顺。
我仔细看了看他,见他上身裹着一件灰不溜秋的貂皮小袄,这样朗日当空的天气里,除了捂痱子啥也干不了。
下身却是条极不匹配的露了半截毛腿的大裤衩,跳进河里便能摸鱼捞虾,甚至湿不了裤腿儿一边缝。
平心而论,故事的男主角身板不错,个子很高,应该还算蛮帅的——如果那张脸没长歪而且也不像下多了盐的腌黄瓜,大概就更帅了。
而且他脑瓜顶部的发量稍显寒颤了些,像稀稀拉拉的害了病的玉米穗子;裸出的大块头皮更是光可鉴人,仿佛是在脑门上糊了一层包腊肉的油纸;鼻梁耸得如同张满了的弓;两条八字眉拧在一起,耷拉在额前。
这般全副扭曲的尊容,使他看上去似乎随时随地都在肠绞痛。
起先我以为该山贼是一个杀人越货辣手摧花的流氓,结果越听越不得劲,整一个欺世盗名只知把豆秸当山参吃的盲流。
原来他半路劫了新娘的花轿,强取豪夺了新娘的凤冠霞帔,把剥得只剩肚兜的新娘扔进一间破庙,自己却拍拍屁股走人了。
这种行为简直比强奸还不负责任,还罪大恶极。
回家以后新娘子思来想去觉得实在太没面子,花轿都被人劫了却没遭凌辱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的,都不好交代。
我们来换位思考,如果你是一块肉,被狗一口叼走,眼见要吃进嘴里,结果他嫌你太老又给吐了。
你铁定也不会乐意。
况且这快被事实击垮的痛不欲生的肉来头还不小,完全可以纵使家丁当街行凶,私设公堂。
看见那狗便将他就地正法,乱棍打成一堆稀泥。
谁让丫这么没有鉴赏力!
不知是不是这类强扭不甜瓜的事情山贼同志本就不屑去做——就我所知,采花大盗在盗这一行比较没有地位,最容易遭人唾弃与白眼。
壮汉们看跟前的家伙插翅难飞,竟然同时仰天狂笑,白花花的唾沫四溅而出:“淫贼!
我家小姐的清白无端端毁在了你这恶徒手中,看我们今天不当街拆了你的淫骨扒了你的淫皮!”
山贼同志面颊涨红,青筋暴起,大喝一声:“你们这些人怎地无端端毁人清白?!
我明日便要成亲,若是被我那未过门的妻子听见怎好?!
我不过是见你家小姐的凤冠霞帔煞是好看,借来一用罢了,也没说不还,怎的如此纠缠不休?!”
“淫贼,休要狡辩!
劫去花轿,必是你觊觎我家小姐貌美。
幸而是我家小姐拼死保住了清白,你下手不成才得作罢。”
来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分明在说:就是没毁在你的手上才叫人讨厌。
你就认了吧!
你认了这事儿也就了了,我们好收工回家,泡澡麻将。
无奈何这山贼做人的确太过老实巴交,丝毫不懂见风使舵顺水推舟,听闻此言反而蹦得更高,连嚷带骂:“呸!
你家小姐的相貌在别人眼里或许不俗,可若与我那未过门的妻子相比,那就是粪土球遇上金镶玉,怕是给她洗个裙钗都配不上!”
他说完这话,居然嘴角一歪,露出了一个温柔得几近魔障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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