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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什么?”
“你知道吗,我有了一个小弟弟哩。”
“真的,在哪里,我要去看。”
“明天就去。
先给他买礼物。”
第七章
林峥的小弟弟名林嵘,只有两个多月大。
林海啸原想在孩子生下来前举行婚礼,但是陈秀珍早已大腹便便,怕有什么不测,林海啸索性决定在孩子满月时结婚。
宾客们既喝喜酒又吃红蛋,人生两件大事并作一次举行,不亦快哉。
小林嵘出生后五天,林峥与父亲一起去医院接母子俩回来。
当林峥第一眼看到那个全身红通通、扎手扎脚的小娃娃时,不由在心里怪叫一声“怪物”
,看第二眼时林峥又觉得“真是好丑”
,看第三眼时才觉得“还是蛮可爱的嘛”
。
走的时候,陈秀珍讨好似地把林嵘递到了林峥手里,再由林海啸扶着她走出医院。
林峥一路上战战兢兢,用两臂托着襁褓里小小软软的物体,生怕不小心摔了他、碰了他。
怀里的小东西小脸皱着,微微地睁着眼,小嘴吧哒吧哒。
林峥不由得惊奇于造物的神奇,那一瞬间心里涌上感动几乎让他热泪盈眶,这就是我的弟弟啊,可是那份激动却类似于做了父亲的感觉。
抱紧了怀里的小娃娃,林峥在心里说,“哥哥会爱护你一辈子的。”
林海啸举行婚礼时,林峥借口准备考试,并未参加。
考完试,林峥决定去看看林嵘和继母,小家伙应该会变得好看一点了吧。
第二天艳阳高照,林峥自行车上坐着欧阳宁儿,专挑警察罕至的小街小巷窜,一路狂飙到了商城。
下得车来,欧阳宁儿昏头昏脑,胡行乱走,竟迫使一对手拉手的情侣放开手,从他们中间穿了过去。
林峥上前一把拉住他,拖了他手扯进商场,路人见了不觉好笑可爱的两个大男孩,却不知两个大男孩中的一个欧阳宁儿正为这公然的拉手脸红不已,挣又挣不开,只好由林峥去了。
“宁儿,你说该给嵘儿买什么好?”
“嗯,就买长命百岁的银锁银镯什么的好了。”
欧阳宁儿作出一付很在行的样子。
到了银饰、玉器柜台前,两人看花了眼,最后,挑了一对刻有长命百岁字样、坠着小铃铛的小银镯。
本来欧阳宁儿还要买一个小项圈的,林峥反对,说戴上了岂不是象小狗一样。
“对啊,嵘儿是小狗,你是大狗。”
“嘿嘿,我是大狗,那你就是狗老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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