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璐不怎么在意地笑了一下,拿起那把枪,用三秒钟拆枪,四秒钟重新组装了回去,端到肩膀上比划了一下,“就这样的制造水平,用黄金真是瞎了,射程在十五米以内,胸肌厚一点的直接都射不穿,可是后坐力太强了,倒可能折了自己的肩膀。”
清朝装备的火器其实并不差,不过比起火枪,更加注重火炮,这一点是延续了明朝的思想,康熙西征的时候,就是凭借大炮、八旗兵马刀和精准的箭矢打败了沙俄为葛尔丹装备的五千鸟枪兵。
在康熙年代,西方的火枪技术仍然停留在火绳枪时代,前装火枪在疾驰颠簸的马背上比烧火棍强不了多少,清军比较了自己的骑射和当时的的火器后,发现火力水平其射速与射程和杀伤效果远不及八旗兵的神射马刀近身搏杀,所以仍然以训练士兵骑射为重点。
林琳看过来的目光带着可以把人削皮刮骨般的锐利,林璐耸了耸肩膀,满不在乎地撇了撇嘴角:“我觉得我们可以停止无趣的彼此试探与猜忌了,不妨直说——我来自两百多年后的……正常世界,是一个……用你的理解来说就是一个下三滥的贼——那么你呢,一个不知道来自多少年前的老古董?”
林琳并不意外,沉默了三秒钟,低声道:“两百年后连小偷也可以配备这玩意?”
“我可不是一般的小偷。”
林璐得意地笑了一下,晃了晃手中的老式手枪,“我不是暴力型罪犯,不过以我的标准来看,这个型号的噪音太大了点。”
他停顿了一下,心念一动:“在那个时候,手枪还是很常见的东西,不说人手一支,也差不多了。”
“不可能,”
林琳嗤笑了一声,压根就没有上当,“手弩的杀伤力是弓箭的数倍,可是弓箭却远比手弩普及,哪怕在军队中都不常被使用,这就是管制的结果。
没有哪个皇帝喜欢看到自己的一个最最普通的臣民拥有在转瞬间杀死一个训练有素高手的能力,何况你手中的手枪杀伤力更甚于手弩。”
切,土包子,两百年后早没了天杀的皇帝。
林璐一点没有自己谎言被戳穿的尴尬,坦然自若朝天翻了一个白眼。
他想了想,立刻瞪圆了眼睛:“不对,你别想混过去,你还没说你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林琳鄙夷地看了他一眼,抓起火枪,转身朝里面走去:“进去吧,姐姐还等着呢。”
他们本来是凑在一块吃饭的,没成想海兰察突然来了,林黛玉去内室避了,桌子上的盘子饭菜也挪到了里面去。
林琳不怎么在意地把手枪往桌子上一拍,怪模怪样的东西引得林黛玉不自觉看了好几眼,笑问道:“这个是什么?”
“和尚的十二岁生日礼物。”
林璐眯了眯眼睛,“他老子送给他的。”
“喜欢就拿去,我对这个不感兴趣。”
林琳示意她可以直接拿起来看,“小心别伤了自己就好。”
林黛玉却摇了摇头,并没有伸手:“既然是那位老先生送的,一片诚诚心意,子毓自然应当妥善保管,怎可转赠他人?”
作为一个家教正统的大家闺秀,林黛玉其实挺看不上当年林琳他娘的做派的,她不了解事情的始末,但是未婚失身的行为总是受到谴责的,女方背负的压力永远比男方要沉重得多。
更何况还怀了孩子,而且顶着四方压力没有打掉,若是稳稳妥妥地教养也就罢了,偏还丢到寺庙门口死活不知,平白让林琳吃了那么多苦,当初又何苦还要生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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