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达,把风筝给她一只吧。”
那个脸上有刀疤的男子果然从怀中取出一个方胜儿,慢慢展开,如蝴蝶展翅似的,一层层翻开,最后展成了一只大风筝,黑红交错的颜色,眼睛和羽毛都栩栩如生,是一只燕子——看上去和城郊三四月时到处放飞的普通燕子风筝也没有什么分别。
而就在刚才,它还是一个小小的方胜儿。
刚才它究竟是怎样叠起来的?三秀看得呆住了。
朱公子又笑道:
“你不是第一个如此惊诧的人——这风筝就是吉达做的。
在这京城,不管城内城外,把这风筝放在空中,他便会火速赶到。
他的眼睛就像草原上的鹰隼一样敏锐。”
三秀道了谢。
还请朱公子坐下吃茶。
然而朱公子却说不宜久留,道声珍重,便坐上车去了。
只是那脸上有刀疤的男子,虽然上了车,却仍然频频向三秀回看。
一次又一次,直到他们一行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三秀不知为什么,觉得他似乎不是在看着自己,而是在透过自己,远远看着另外一个人,一个似乎寄托了曾经的某些回忆,又似乎完全陌生;似乎在那里,但又无法触碰的人。
……而那究竟是为什么呢?三秀始终不知道。
她回头看看自己的身后,那里什么都没有。
风筝被她挂在了屋墙上。
瓶娘抬头望了望,道:“这风筝,好像在哪里见过似的。”
时间流水似的过去,朱公子已离开三天了。
介福班的行装早已经收拾完毕,大大小小十几只箱笼锁在屋中,都是他们谋生的物什。
然而谁都没说什么时候才能动身。
三秀却注意到,父亲似乎怀着什么心事。
每天早上,他都让何大有早早的出门。
一出去就是一整天。
这天黄昏,众人吃过饭,父亲又在门口等何大有回来。
三秀站在她身边,父亲却好像当她不存在似的。
终于,何大有回来了。
林庆福看见他两手空空,就叹了一声,说:“我看也不必再等了……”
三秀终于忍不住问起来:“大师兄是去做什么啊。”
何大有道:“去城门那里开出城的文书。”
林庆福想阻止他,但已经来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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