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她走那年和爸爸的对话,“至谦爱吃”
四个字,是那些年里爸爸妈妈生活中最重要的准则,一切都以至谦喜欢为上。
至谦至谦至谦!
记忆里某个已经模糊的影像渐渐清晰起来。
记忆深处漫伸出来的一丝丝,一缕缕,合成一个白色的轮廓,远远的,有两点光,如星如幻,影影绰绰。
那些丝丝缕缕的东西,迅速地不断延伸,竟精准无比地缠上了她的心,强韧的力道拉得她胸口泛疼,耳边一片嗡嗡之声,蓦然,好似响起一个轻柔而又冷淡的声音:流筝。
她眼眶一热,几欲泪崩。
手机响。
一切幻象消失。
她苦笑,眼角湿痕点点。
曾几何时,至谦这个名字,是她生命里的魔咒,而她,以为六年的时间,已足以让自己解咒……
“喂,妈。”
电话是妈妈打来的。
“筝儿,家里的葡萄已经熟了,你来的时候,顺便剪些来。”
裴素芬在那端叮嘱。
“好。”
腮边似有些凉意,她伸手一抹,指尖润湿。
第3章忘
收拾好东西,她才坐下来喝了口水。
这个家,还和六年前一模一样,就连墙上的全家福都还没取下来。
她记得很清楚,这张照片是在她结婚后一年拍的,爸爸妈妈坐在正中间,她和弟弟阮朗站在后排两侧,而后排的中间,站着他。
弟弟和他很亲密,拍照的时候搭着他的肩,而她,小小的个子,挽着他的胳膊,小鸟依人似的靠着他,笑得很甜。
照片洗出来的时候,爸爸就很喜欢,叹着,这照片就让人能想到,至谦是家里的顶梁柱啊!
是的,她也曾经这么以为。
她以为那个站起来笔挺,遇事总能轻而易举化解的男人,会是生活的中流砥柱,会是她的依靠,可惜……
呵,大约是她要求得太多吧!
至少,离婚的时候,所有人都是这么说的,她还想要什么?
是啊,她还想要什么呢?就连这套房子,也是婚后他买来赠与父母的,不然,爸爸妈妈和弟弟还跟好几家人挤在大杂院里。
离婚的时候,她提过把房子还给他,他不要。
她太了解他,也明白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收回的,而且那时只想速战速决,快速签字,所以也懒得废话。
大约,她接受他的东西越多,他心里的愧疚也就越少吧。
所以,那些年,她真是接受得太多太多了,多得让她甚至喘不过气来。
借着这一口水的时间,她略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心绪。
爸爸妈妈年事已高,她作为长女,没有理由再任性地在外漂泊,既然决定了要回来,就必然要做好准备面对即将面对的一切人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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