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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
,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
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
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
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
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
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
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
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
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
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
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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