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浅,却猜不到种子在他心里埋得那么深,平时毫无端倪,竟在不经意间破土而出,撕扯着血肉长成一棵参天大树。
但无论如何,他永远也不将这份心思诉之于口。
只因这种东西就像是插在心口的一把匕首,即便勉强拔.出来给人看,也不过是凭白溅旁人一身血。
何必,何苦?
于他,于阿可,都不过是绊脚石罢了。
林可的格局不在闺阁之中,甚至也不在云阳一地。
当风轻借力,一举入高空。
几人平地上,看我碧霄中。
林可不是池中之物,她仿佛天生就有一种能力,让几乎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心悦诚服地跟随其后,譬如谢中奇,譬如云阳军上下,譬如十一,譬如……他。
不知不觉,两人间的主导关系其实早已发生了些许变化。
孟昶青从来心高气傲,即便当今天子也不曾真正放在眼里,但若是林可——
他自嘲地笑了笑。
若阿可想要争一争那个位子,他便心甘情愿提供一份助力。
这无关风花雪月,无关儿女情长。
他只是很想看一看,阿可到底能够爬到多高的地方,能够为大楚子民带来一个怎样的崭新世界。
“将云阳貔貅旗带给阿可。”
恢复了往常那云淡风轻的样子,孟昶青垂下眼帘,微笑着对十一说道:“她既然要与郑年开战,想必会用得上这面军旗。
扬我云阳军威,就自今日开始。”
☆、第77章胜利
看到手中的滚滚旗,林可的内心是崩溃的。
不过她也实在没时间去管这种小事,在各个势力中游走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心神,等到一切就绪时,她感到的不是紧张,反而是终于要开始了的释然。
这些天来,天机一直跟在徐志成身边。
密卫的手段狠辣无情,徐志成在外人面前还能撑起一个巍颤颤的架子,心里却早已崩溃,面对天机时毫无尊严,几乎像是一条摇尾乞怜的赖皮老狗。
当林可要求他配合的时候,徐志成一口答应,似乎是觉得自己有了些用处,不必日日夜夜受到折磨,他情绪高昂,一双眼睛甚至在闪闪发亮。
要拿下彭屿,就得消灭郑年派来的蜈蚣舰。
徐志成是个中年书生,擅长摇舌鼓唇,却没办法冲锋陷阵,手握郑年那支强大舰队的另有其人。
“姜广世彪悍善战,为人鲁直。”
徐志成涎着脸对林可介绍道:“那帮子水手都归他管,我插不上手。
不过他打仗领兵全靠一股血气,他说冲锋,底下的小子们就会不要命地往前冲,可他要是没了,船队顿时就会乱起来,届时汪海主的人马一冲,便是一场大胜。”
林可倒没指望单纯死个姜广世,就能够彻底破坏郑年船队的指挥系统。
不知为什么,高云的科技水平似乎比周边的海盗们高出了一大截,什么蜈蚣舰,什么颗粒火药,什么旗语,都是从郑家传出来的。
其中旗语解决了海上航行时各船之间的通讯问题,为船队整合、战斗队列的安排夯实了基础,可以说是一项不起眼却无比重要的发明。
所以这次斩首行动的核心不是杀掉姜广世,而是夺取旗舰,黑进郑年舰队的通讯系统里去,从而引发混乱,火中取栗。
但这些话不必告诉徐志成。
他的任务就是带着密卫、云阳兵混上姜广世的座船,以“通敌背叛”
的名义控制住姜广世,从而接收旗舰,为下一步行动做好准备。
“姜广世把我当成知己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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