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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寄奴顿了顿,面色有些晦暗还有些愤恨:“起初当铺伙计见我人小,当我好诓骗,只愿出十两,我作势要走才急了,只是最多也只愿出一百两。
若是有时间慢慢寻买主,一千两不敢说,五百两还是能卖到的。”
襄荷却并不太在意。
一百两对于如今的兰家已经完全足够,再多也只是存着,而她急着买药,哪里有时间慢慢找买主?
因此她便安慰刘寄奴道:“已经很好了,幸亏是你去,若是我去,指不定人家出十两,我就真十两给当了。”
想想又有些遗憾,那珍珠值得如此高价,自然也是十分美丽的,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前世时像那样的珍珠自然也是天价,她也只看过商场里几百块几千块的小珍珠,自然对那珍珠也很喜爱。
只是和她的那一点点喜爱相比,自然是珍珠换来的银子更重要。
刘寄奴一直看着她,自然没有错过她脸上那一闪而逝的遗憾。
他命途多舛,自小便有察言观色的本事,当即便明白她在遗憾什么。
心上微微有些波动,并不剧烈,但绵绵密密的,是他从未体会过的心情,这种心情,叫做心疼。
虽然经历特殊,但在五岁之前,他过的一直是锦衣玉食的生活,后来突逢遽变,不再如以往一般金尊玉贵,却也生活优渥,只是后来又接连遇难,才最终沦落到绝境。
见识过人世间极致的丑恶,却也享受过常人难享的富贵。
在他记忆中,周围环绕着的女人们哪个不是珠围翠绕,珠钗满头,谈论起珠宝首饰如珠宝商人般熟稔,产地价格如数家珍。
而如襄荷这样的出身,却连多看一眼喜爱的珍珠都是奢望。
他忽地想起襄荷昨日说的:他是她的哥哥。
胸膛中忽地生出一股气来:他刘寄奴的妹妹,怎能如此受委屈?
“襄荷,以后我给你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他郑重地许下誓言,说话还带着些孩子气,语气却无与伦比的郑重。
襄荷心里将他当小孩,见他这副小孩子立大志似的模样,当即便被逗笑了,于是用哄小孩似的语气道:“好啊,以后你给我买珍珠,买最好的珍珠!”
有了银子,且是很多很多银子,自然不必再苦巴巴地省吃俭用,尤其兰家还有两个病人,唯一没病的也因之前逃难而饿坏了身体,最是需要调养的时候。
因此接下来数日兰家的饭桌上每日都花样翻新,肉食日日不断。
因为上次进城留下的不愉快印象,襄荷短时间内都不想进城,许多东西秀水镇上也有,虽然有些质量不如城里,但凑活着也够用,因此便每日都去一次秀水镇。
秀水镇挨着秀水村,就在秀水村的北面,中间只隔了一条秀水河,原本被叫做秀水村的后村。
因临着秀水河,交通很是便利,许多邻村的都爱来这儿交换东西,交换的人多了便发展成了镇。
只是秀水村的许多老人都还保留着过去的习惯,去镇上不说去镇上,而是说去后村。
距离如此之近,襄荷便不嫌麻烦地每日都去,除了第一日将要做衣服的布料和油盐米面等物买了,后面便是每日都去买些新鲜的肉食,尤其猪大骨,加上药材熬煮出浓浓的骨头汤,硬逼着兰郎中和刘寄奴一人两大碗地喝,当然,她自己也喝。
有了米面调料又有了肉,襄荷的手艺终于可以完全施展出来。
只是她的肩膀还不能太用力,拎勺拎久了就有些吃不消,于是她便在旁边做指导,刘寄奴掌勺。
何时翻炒,何时放调料,一人说一人做,配合的倒还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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