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最主要的原因是他的武力值很高,能将那些人打服。
在这个以强者为尊的年代,光有智慧不行,光有实力也不行。
唯有智慧和实力并存,才会成为一个真真正正的强者。
炎炬收小弟,并不是一时冲动。
而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才做出来的行动。
洪荒大地,万族林立。
人类,是比较弱小的一个种族。
若不是头顶上有几位圣人护着,又和其他妖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否则的话,他们早就被打压,龙为洪荒大地上的最底层。
不过,即使是这样,人族的生活也好不到哪里去。
修行资源少之又少,无论什么东西,都是他们真刀真枪拼来的。
而且还有很大的可能性,这些少之又少的修行资源,根本就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
在这个人族势弱的年代,所有的人类唯有团结起来,才能够对抗外界的艰难险阻,诸般磨难。
所以,在烈山部落中,团队合作十分重要。
炎炬的野心很大,可不想只当一个普普通通的修士,仅仅是随大流,给部落做贡献。
他想要成为强者,想要成为神仙,想要长生不老,活到五千多年后。
不过在此之前,他要成为烈山部落的首领,成为人族共主,就跟他的母亲——伊祁轨一样。
在幼舍中收小弟,还不如说炎炬在发展属于自己的势力。
有一支军队在手,做什么事情总会方便些。
而且他有自信,无论这些人以后会去哪些地方,他都能够如臂指挥。
远远的看了一眼炎炬坚毅的背影,天蓬有些疑惑的回转。
“队长,你说一个人……”
天蓬想了很久,也不知道自己该怎么说。
“天蓬,你怎么了?你到底想要说什么呀?”
龙瀚疑惑不解的看向天蓬,满腹疑团地问道。
天蓬皱着眉头,不解地摇了摇头。
“队长,有一些事情,我真的弄不明白。
我遇见了一个人,是一个很适合当兄弟的人。
无论对谁,他都能和人家成为兄弟,利用各种各样的方式,就算是我,也不例外。
但是,最近我发现,他的心思不纯。
他和别人成为兄弟,并不是单纯的想要这么做,而是为了利用那些人。”
龙瀚沉吟了一会儿,拍了拍天蓬的肩,语气沉重的说道:“此人心机深沉,你还是不要和他走得太近了。”
天蓬叹了一口气,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道:“队长,你说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
龙瀚哑然失笑,拍了拍天蓬的肩膀,说道:“他这样做,有很多的可能。
人心不可测,谁又能知道,别人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呢?我看,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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