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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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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狼’?”

阿克玛反问道,“你说的是我?好吧,那你是谁?”

这难道是他的名号?这也太难听了吧?你们这群没文化的西戎人,不会取外号就别取!

阿克玛心里不爽,怎么说自己也要有个‘猛虎’或‘雄鹰’之类的称号吧。

“我是岱钦,大可汗的第十三个儿子,西戎的王子。”

邋遢的男人站起来,神色严肃,可惜他个头不到阿克玛胸口,这么一站起来对比更加明显,瞅了一眼比自己大腿还粗壮有力的阿克玛的手臂,自称岱钦的男人又坐下了。

阿克玛道:“你怎么证明?”

“这是我的印玺。”

岱钦有些艰难地伸手从他斗篷的内侧拿出了一只雕像,它大约有一只手掌长,雕刻极其精致,简直栩栩如生,一棵华盖繁茂、开着不知名鲜花的大树之上缠绕着一条花色斑斓的巨蟒,巨蟒张开血口,两颗锐利的尖牙与细长分裂的舌头好像活了一般。

这种雕工在西戎太过罕见,大可汗的印玺图腾是一条巨蟒,王子们各自在其中加上自己母亲那边酋邦的纹样,雕刻成印玺方便使用,这倒与印象中吻合。

更何况,巨蟒的眼睛是黑曜石,蛇躯是象牙,树冠上的花朵是玉石,枝干纹路是纯金的丝线……

印玺的重要程度不下于脖子上那颗脑袋,如果岱钦没白吃到将自己的印玺给别人,那大概率就是他本人了。

“让王子受惊了,这回是我们太过失礼,王子在外面徘徊,是有什么事情要和我讲?”

阿克玛坐在乌恩奇之前的位置上,乌恩奇替岱钦松绑,岱钦甩了甩印出红痕的手腕,笑道:“我不得不来这,毕竟,我实在比不上我的哥哥,而他对我又如此厌恶,我必须提前准备。”

“这个道理我明白。”

阿克玛颔首,“那么王子是决定选我作为帮手了?”

没想到他还打算去找岱钦,岱钦就已先找到了自己。

岱钦看样子还想再多说些话给自己加砝码,但阿克玛的利落和直接让他有些无奈地笑了:“是的,你是这片区域最强大的酋长,想必我哥哥的手下也正快马加鞭赶来,我在父亲那边时,兄长时刻紧盯,没有什么真正的心腹,因此只能自己来——而你,以睿智和勇猛著称的阿克玛也值得这一切。”

“睿智与勇猛?”

阿克玛玩味道,“是凶残与贪婪吧。”

“两者在西戎有什么区别呢?”

岱钦反问,“因为睿智,所以获得更多;因为勇猛,所以毫不犹豫,常人的嫉妒和诋毁也无法将功勋抹消,‘海东青’酋长只要一直强大,别人说什么又有什么关系呢?”

阿克玛手指轻轻敲打自己左臂内侧的肌肉,他审视着岱钦:“别人叫我‘饿狼’,我对土地和臣属的渴望超越所有人。

跟着‘赤焰’巴特耶我能获得很多,你和他比有什么优势?”

“我有。”

岱钦毫不犹豫道,“我的优势就是,我什么都没有。”

什么都没有,所以需要辅助;在辅助中做些什么小动作,他也无能为力。

什么都没有,所以容易蒙蔽;即使光明正大的夺权,他也什么都做不到。

——什么都没有,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优势,因为阿克玛便是他唯一能依靠和信赖的人!

如果阿克玛贪婪土地渴望权利,那他更该选择岱钦;如果阿克玛想要自己成为这片领地的真正主人而不是受制于人,在巴特尔手下被那些老领军排挤,甚至不得不做出不喜欢的事情,那么岱钦同样是最好的选择!

这点阿克玛早已知道,但他没想到岱钦竟然也很清楚。

有自知之明的人太少太少了,尤其是知道自己的弱点和强处,并能毫不犹豫拿未来的一切换现在的安全,心甘情愿表示自己愿意当个废物当个傀儡做个任他拉扯的王子的人,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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