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到的话,蓝染会插手的。
“还没!”
神枪没好气的说,他把手掌摊开,摸摸我的头,“你们人类到底是怎么回事?镜花水月在这个世界连杀伤力都没有,它现在只能做撬棍或者杠杆!”
“这个问题太深奥,我无法用几个词回答你。”
就算是拍卖会上那把假镜花水月也能卖出几十亿戒尼!
人类社会有一种叫收藏家的生物,最喜欢收罗一堆又贵又用不着的东西。
镜花水月摆在玻璃展示柜也许很迷人呢。
我和神枪说我还有事,挪到庞姆那边。
“怎么样?还适应吗?”
我费了好大劲说的嗓子都疼了才把她请过来——最终成就我的不是言语,而是“你家诺布老师可能过来”
。
“我不习惯扎头发,如果披着别人就看不到我的表情了。”
庞姆一袭礼服,艳光四射。
“看我的人好多,视线好讨厌。”
“那样我们很难进得来。
他们是欣赏你又不是想伤害你。”
我寻思如果庞姆披头散发,只怕保安一定会层层请示上级直到蓝染点头才敢放行,“不过如果你把猎人卡拿出来,会管用的。”
你不是来搅场子的,那个贞子造型太惊悚。
庞姆本来在大学里是典型的两点一线:家——学校,因为拿到实习鉴定书,就整日在家里通过人鱼水晶球二十四小时窥探她家诺布老师的生活,因为这么宅下去她快要发霉或者发傻了,我才提议出来参加些社交活动——这不是我先想出来的,是白马探。
庞姆的宅女生活很锻炼念能力,为了窥视诺布她可以呕心沥血的动用自己的念能力——这种修炼方式真的很催人进步。
念能力必杀技最重要就是和自己的特点符合,首先了解自己最擅长什么,最能够成就什么,然后在这个方向努力,才能得到最佳效果。
色盲偏要画画,跛脚偏要跳舞,死在西索手里那个华石斗郎非要练影分身……除了浪费自己的精力,也只会收效甚微。
有的放矢,才能事半功倍。
庞姆念能力是很强,可是感情路却崎岖无比,世界如此多青年才俊,偏偏独恋自己的老师。
我琢磨白马探对庞姆太过关心了,也许,有那么点意思?想发展不同于友情的另一种关系的意思……可是庞姆对白马完全没半点化学反应。
白马探,不知道是第几届的猎人合格者,职业侦探,看他在这种场合如鱼得水……大概这是宣传的好机会。
整个会场除了蓝染就他最活跃。
“伊尔密呢?”
我左看右看,找寻我的男友,“拿个龙虾而已,那么慢!”
作为杀手家族的大少爷,他似乎并没有在这个晚宴发送揍敌客名片的打算。
匪夷所思的是他尽管喜欢挣钱,但是在我看到的地方就没表现得很拜金过,准确的说在我面前他基本不去拓展业务开拓客户……他不用继承家业自己也能发家的,投资眼光一流靠利息也能过一辈子——我的眼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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