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沈东宁那边的不止张帆,连爸妈也说是我的错。
按理,女婿做出这等好事,那岳父该打断他的腿的。
可我爸我妈知道后,一致认为解决办法是要么我无条件原谅他,要么痛痛快快离婚。
他们竟半点都不怨他。
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征性地骂了自己儿子几句,可其实心里骂的是我,我看得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给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结果——离婚。
心底的苦衷、难言和无奈,自己埋了。
我相信沈东宁对表层下的暗流并非毫无探悉,他甚至许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只字不提。
他宁愿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台,拆不好倒头来反成跳梁小丑。
双方都选择结束它,何须剥茧抽丝。
我们短暂的婚姻,为期半年。
半年,并不至于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脑里打上深刻标签,可在你脑门上打上“离异”
的标签,是足够了。
一个有六年恋爱史的人,她没结婚,那她就还是姑娘,就还是香饽饽;而一个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个月,那你也是旧鞋一只,你没市场了。
这不是我的臆想,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
离婚办得挺容易的,没什么牵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我俩的投资,离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个。
没孩子。
车子一人一台,各付各的,各开各的。
匆匆地我走了,不带走一捆钞票。
其实我知道爸妈是很心痛加为难的。
一方面他们知道,劝我原谅他,继续过下去,这是委屈自己闺女;可另一方面,离异,对他们那代人来说,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邻居嚼舌根的。
两难。
所以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
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继续SOHO,当啥没发生过,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
八零后的一大优良品质在我身上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是没有后遗症,只是来得慢。
夜深人静,身边没人抱,有点孤枕难眠;想起他点点滴滴的好,有点怪自己当时没好好体会;怀疑导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个原因是自己吸引力减退,于是愈加频繁地对着镜子审查自己,是不是姿色变差,从而变得愈发不自信;会因为离异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个男朋友,觉得竞争力大大减退,而网上调查结果更是加剧了这份不安……
所以当张一律说“我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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