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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场角斗里,无论做为一个男人,还是做为一个父亲,我都输惨了。
我彻彻底底地输给了秀朗,输给那个我一向轻视的旧情人。
我没有搬过去,反倒是杨昭商搬了过来。
他很担心我,这几天不停地来照看我,到最后干脆住了下来。
我没勇气和他说立树被抢走了,只说我把立树交还给他父亲了。
但光看我房里的惨况,杨昭商大概也猜得出来,这间屋子里曾经发生过什么事。
林秀朗下手很重,我的下巴有一阵子都合不起来,右手指骨也断了两根,肩膀的地方脱臼,额头肿了个荔枝大的血包。
但这样我反而觉得爽快,这代表秀朗是真的把我当对手的,在争夺立树这件事情上,至少他认同我的资格。
我想过非常多夺还立树的方法,比如去警察局报案,谎报有人抢走了我的儿子。
又或者是像电视演的一样,重金聘请黑道,杀进林秀朗他家。
也想过干脆背着荆条,学历史剧那样,去林家门口跪个一天一夜之类的。
但最后当然都没有实行。
林爱文说的没错,不论伦理上还是法律上,我都没有立场要回立树,更遑论拥有这个孩子。
只是我仍旧想念立树,想到心都痛了起来。
房间里还摆满了我为立树上小学准备的东西。
崭新的书包(为此花了我四分之一月的薪水)、和幼稚园募来的铅笔盒、杨昭商送的鞋子(据说是以前他穿过的,而且是婴儿时期穿的),还有我送给他的,一本全新的绘图册。
我看着这些东西,一时还无法相信,我曾经如此真实描摹的远景,就这样永远无法实现了。
立树他,永远不会回来我身边了。
立树被带走后两个星期,林家那边汇了五十万过来,说是这阵子照顾立树的谢礼,还附上一封信。
我忍着想把五十万拿去焚化炉烧掉的冲动,在大猩猩的好言相劝下,打开了那封信。
信是林爱文亲手写的,我挂着满身的伤,和杨昭商一起靠坐在榻榻米上读了起来。
信上说,立树在家里很乖,虽然一开始很不适应,做什么都不敢一个人,连上个厕所,都非要开着门不可。
还因为自己的房间太大了,半夜就哭着抱着棉被,跑到爱文的房间要求要跟大人一起睡。
信上还说,爱文带着立树一起去买上学要用的东西,立树还说恒恒已经帮他买了,所以不用了。
爱文安慰他说多买一份备用没关系,立树才肯就范。
而且他们去的根本是精品店,立树和我一起出门买东西时,受我影响会翻标价起来看,当他看到一套铅笔值两千元时,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立树和我说:“阿姨,这个铅笔标价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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