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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她对安德烈,十一年,安德烈消失了十一年,至今,除了她和安德烈的父亲,没人会相信安德烈还活着。
不见到尸体,绝不相信挚友已经死去。
不见到尸体,绝不相信孩子已经死去。
人类是一种固执的生物。
“绞肉机中只有部分尸体,他们认为娜娜还活着的想法并不一定错误。
可DNA是不会造假的。”
madam李揉了揉太阳穴,扫了一眼慕斯和阿强,“有什么看法,你们?”
阿强一跃而起。
“失踪少女的尸体被搅成肉泥和一个男富豪混在一起,还能有什么看法?这种情况,答案一般是——情杀!”
见苛刻的madam李没有否定自己的看法,阿强清了清嗓子,“那么,凶手一定是女人!
和娜娜争富豪的一个女人!
鉴于这位富豪张志豪先生未娶妻,我认为凶手一定是养在外面的女人。
看吧,我就说吧,有钱人都是混蛋!”
“收收你仇富的毛病。
可照你这种说法,凶手也可能是和张志豪争夺娜娜的另一个男人。”
慕斯冷冰冰的否定。
“no、no、no,此言差矣。”
阿强摇了摇手指,“男人遇见女孩子不喜欢自己的情况,应该会选择囚禁。
只有女人,woman,才是喜欢杀人的人。
比如,汉朝最出名的毒妇,刘邦的老婆吕雉。”
阿强的理论乍一听很正确,但有一点,错得离谱。
“你的这个推论有一个极大的错误,那就是凶手为什么要杀掉自己心爱的人?还是用那样残忍的手法。”
慕斯问。
伸手,她制止了阿强的插嘴,“就算是那种‘爱你爱得杀死你,因为爱你所有吃掉你’的杀手,也不会这样做。
因为这做法不过是让自己最爱的那个人和自己最恨的情敌混在了一起。
另外,世界上最著名的杀人犯绝大部分是男人,谢谢。”
阿强对不上话,只能对慕斯干瞪眼,“那么,慕小姐不认为是情杀?”
慕斯摇摇头。
若是为了爱情,她不认为有人会将自己的爱人和情敌混在一起。
“而且,请注意娜娜的身份。”
madam李给组内每一个人倒上了一杯咖啡,拿起娜娜父母的口供晃了晃,娜娜十五岁,有着姣好的容貌和富裕的家庭,她没有傍大款的理由。
何况,娜娜正饭着一个韩国男团。
“迷恋男子组合的这个年龄段的少女,很少会喜欢男团外的男性。
因为她们对自己的未来有期待,期待或许有一日会和自己喜欢的那个男性结婚。”
“没想到这种话是从madam李的嘴里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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