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强健体魄,何方也会选一处极其险要的悬崖处盘腿冥想,这是何方想到的用来锻炼精神力的法子,精神力提升之后,最明显的变化就是何方的听力、嗅觉都变得异常灵敏,就算在黑夜中闭上眼睛行走,也能够避开障碍物。
薛蟠来看过何方,给何方送来换季的衣裳鞋袜全是红鸾亲手做的,本来她想亲自送来的,但被薛蟠抢了活,何方问了家里的情况,知道有红鸾在,家里被打理的井井有条,何方也就放心下来。
“哥哥这一走就是半年,都不想着回家看看。”
薛蟠给何方倒了杯酒,语气有些埋怨地说道。
“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到哪儿都是家。”
何方笑道。
“哥哥晒黑了,也瘦了。”
见薛蟠用那种疼惜的眼神看着自己,就好像自己是在这里坐牢受苦一样,何方哭笑不得地说道:“我是长了个头,你倒还是没变,依旧白白胖胖的,吃了不少好东西吧。”
何方与薛蟠叙旧,知道他今年要去京城发展,这次举家搬到京城的宅子里去,一是为了宝钗的婚事,二是薛蟠也到了说亲的年纪,薛夫人想找官宦女子,进了京,有哥哥姐姐帮衬,定能给薛蟠说门好亲事。
谈到成亲薛蟠好一番长吁短叹,何方见了,玩笑道:“以前你男女通吃,如今难不成转了性子,对女人失了兴趣?”
薛蟠面皮也不知什么时候变地这么薄,被何方说的涨红了脸,“我以前是做了许多荒唐事,但那是因为没碰上真心喜欢的,如今我遇上了,可母亲绝对不会答应我们在一起,为什么我不能娶自己心仪的人,却要娶一个新婚夜才知道长相的女人?”
“哪家的小姐?”
“不是小姐。”
“哦,哪家的公子。”
何方淡定地问道,夹了口菜塞进嘴里。
“哥哥啊,是个小丫鬟,年纪瞧着不大,那天我去店里碰到的她,她穿着件红色棉袄,粉扑扑的小脸,对了,她眉间有一粒胭脂记。”
何方夹菜的手一停,仰头感叹一声,这难道就是宿命的强大吗?
“她是李举人府上的丫头,叫胭脂,那天是来买布做夏衫的,可巧被我碰到了,我一进门不小心撞到她,我见她要往后栽,一把将她捞进怀里,她可瘦小了,受惊吓的样子,眼睛湿漉漉的,我就挪不开眼了。”
李举人可不就是小三儿家吗,因为他父亲一直考到四十岁才考上举人,所以大家都叫他李举人。
“哥,我打听到李举人的小儿子在这念书,和你是同窗,我想见见他,将胭脂要过来。”
“你打算怎么要?硬抢,抢不过就打?”
“哥哥将我看作什么人了,我是那种人吗?”
“难说。”
何方不给面子地说道。
“小师弟,我回来啦,给你带了烧鹅。”
小三儿推门嚷嚷道,嗅到屋里的香味,他看了眼陌生人薛蟠,又看向桌上的酒菜,“我说你怎么不跟咱们去酒店打牙祭,原来有人来探监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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