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看在你题的字,就……就暂时算你的家吧,”
程蝶衣的语气软软的,连带着软下去的还有他的耳尖和眼梢,竟有些不敢去看花清远,‘家’这个字眼真是太撞击他的心了。
在他最悲苦绝望的时候,竟有个人从来而降般地来到他的身边,愿意陪他一起走过,这样洗净双手,专为他一个人做饭,他越发的不知该如何珍惜才好了。
这一晚的西餐确实是在花清远手把手的教调下吃完的,花清远很温和地教着他一切,把切好的肉条拿过去时,顺便说一说西餐的小常识,不像是一种炫耀,而就是平平淡淡的诉说。
他的身上明明有着富家子弟那种慵懒和自傲,却永远不带出高高在上、俯身看人的神色,偏偏又不给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觉,真不知道这个尺度,他是如何掌握的。
——程蝶衣却深觉这样的花清远很好,这样的花清远只真心地对他好。
虽也对别人笑,但绝不会笑到骨子里,敷衍的应付的,只有对自己笑时,眼瞳深处都是璀灿的。
当夜,程蝶衣夜惊了。
他第一声‘哼叫’出来时,与他同床的花清远就有了反应。
花清远向来觉轻,而且他早就猜到程蝶衣今晚不会睡得安稳的。
这一天发生多少事,接二连三的刺激,想想那次程蝶衣独自跑出来在大成监狱外面,撞到刑场的夜晚,他也是一夜噩梦的。
这也是花清远必须留下来,一定要和他一张床的原因。
经常梦魇,对神经不好,忒影响身体。
花清远一只手伸过摁开了床头的台灯,一只手摸到程蝶衣,顺着程蝶衣的脖颈穿过去,揽起程蝶衣颤抖的肩膀,把他抱在怀里。
“蝶衣,蝶衣,我在,别怕了,蝶衣……”
花清远轻轻地拍着程蝶衣的肩膀,听着他胡乱地说着“血,不,不要,不要离开……”
这些支离破碎的言语,一个字一个词从他苍白的唇里传出。
“不会离开的,也没有血,”
花清远不敢松开程蝶衣,身边又没有趁手的毛巾,只得拿着袖子抹去程蝶衣脸上的汗。
程蝶衣穿着的内衣都被汗湿透了,糊在身上,把他瘦弱的身体勾勒的太清楚了,瘦瘦的一条,看得花清远直摇头,男人还是壮些得好。
昏昏沉沉的程蝶衣介于清醒与迷糊之间,他只是尽所能地抓住花清远,不管是衣服还是手,只有紧紧地抓住,他才能安心一样。
这样折腾了好一会儿,他的梦渐渐散了,眼睛却困乏得一点也睁不开,头不由自主地往花清远的怀里拱去,还说:“你哄我睡吧,我困。”
“好,”
花清远应得很快,随后有些头疼,怎么哄他睡?
想起前世,他似乎也哄过粘人的弟弟睡觉,那时用的是什么办法,噢,好像是唱歌吧,但唱什么歌呢,这里的歌他都不会,而那一世里,有什么歌适合这里呢?唱出来倒叫人发怪的。
怀里的人已经有些不耐,扭动起身子来,他的头脑快速地转了一下,忽然记起有一年陪弟弟在家看影碟时,那个电影的片尾曲,好像叫《最好不相见》吧。
与他们这般关系,真是太像了。
真是最好不相见,只要见了,便是不能再分开的了。
时空都阻止不了,何况乎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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