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舞会上,黑暗里,一个男孩子热情的看着我的眼睛,拉着我的手,把我带到远离人群的地方,我们在初夏的月光下一直走到只能依稀听见音乐声,他把我拉到一棵树的阴影里,紧紧地抱住我,吻我。
我接受了,但后来怎么也记不起他的名字,JerryorJeffery,都差不多。
17)
6月底,我开始朝波士顿搬家,整理东西,发现自己身无长物,仍旧就是来美国时那个32寸的箱子。
舞会上认识的男孩儿让我搭他的车,他说自己就要去那里一所Ivyleagueuniversity读书。
拖拖拉拉到傍晚才出发,开到中途,他把车驶进一条岔路,停下来,又试图吻我,一只手伸过来解我衣服的扣子。
我觉得讨厌的要命,推开他,下车自己把行李从后背箱里拖出来,扔了20块钱给他做车费。
他的车子开走之后很久,我还浑身发抖,平静了一点之后,我拿出电话打给林晰。
“你能来接我吗?”
一句话说得似乎都很艰难。
他问我在哪里,没有其他的问题,只是说:“在原地等,不要乱走,不要搭车,我马上过去。”
两个半小时以后,林晰开着他的就雪佛莱来了。
我上了车就趴在仪表板上哭起来,他把我揪起来,问我出了什么事没有。
我摇头,然后靠在他身上继续哭。
那天,他穿着一件没有印花的黑色T恤,肩膀和胸口都被我的泪水浸湿。
我哭完了,仍旧靠在他肩膀上,他就那样让我靠着,一只手轻轻的拍拍我的后背,静静的,什么都没有多说。
天完全黑下来了,他带我回纽约。
他住的地方还是去年的那个样子。
我累极了,没有吃晚饭,洗了澡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他把我喂饱,然后开车送我去波士顿。
我非常讨厌他,前一天来救我,第二天又把我送走,不问一句,你想不想留下来。
不过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大晴天,像钻石的火彩一样耀目,足以一扫阴霾。
我又信心满满,觉得自己可以独自在那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安顿下来。
我申请到的宿舍在Blandford街附近,里面大多是一、二年级的学生,位置离我将要去读书的管理学院不远,而我选的专业就是烂了大街的企业管理了。
屋子依旧是两人合住,因为是暑假,只有我一个人住。
今年上半年看一个讲赌博的电影《21点》,发现男主角的宿舍根本不是MIT的,就是BU的新生宿舍TheTowers。
那里还是几年前的样子没变。
我在管理处办了手续,交了钱。
林晰帮我把箱子搬到房间里,我满不在乎的跟他说:“行了,你走吧。
再见。”
他苦笑,说:“再见。”
走了。
18)
如果说孤独也有颜色,那一定是黄昏的颜色。
每天那个时刻,我靠在窗边看着太阳西沉,沸水一样让人痛到窒息的感觉弥漫开来。
很多天过去,我仍旧没有打扫房间,也没把行李箱里东西整理近衣橱里去。
好像这样,我一个人流落异乡就还不是既成事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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