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只是说至少,如果第一次我不在车上,林凛可能根本就不会跟他们走。
所以,我觉得自己这十五年的牢坐的并不冤枉,只是另一些人,他们还逍遥在外面。
我相信他们应该不止找过林凛一次,让他以为何齐之所以不来是因为有了麻烦,而自己那么做是在帮何齐的忙。
很早之前就有人来找过我,我连他们究竟是哪方面的人都不关心,一概不见,保持沉默,包括对你。
原因其实很多,钱,还有我的父母。
而且,有很长一段时间,甚至连我自己都没有想明白这件事的来龙去脉。
一部分是我不愿意去想,另一部分也是因为我并不知道事情的全部。
我爸爸七年前得急病死了,我妈今年也走了,至少我不再有这方面的顾虑。
所以,我决定开口。
不久之前,何齐来找我,我已经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了。
对你,我想也应该是这样。
…………
林薇读完那封信,轿车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路侧的景物飞速向后移去,风噪似乎一下子大起来,在她耳朵边上隆隆轰鸣。
她紧抓着那几张信纸,直到皱成一团,既有的回忆,混同着读信之后产生的想象的画面,不期自来的呼啸而至,拥塞在脑子里,让她呼吸急促,几乎就要窒息。
而在这一团混乱中,有一些记忆的片段却以目力所及的速度向她靠近,它们渐渐浮上表层,越来越澄明,其中最深刻清晰的似乎就是那个名字——赖志成!
她意外的发现,自己还清楚的记得每一个关于他的场景——
雨林道别墅,她与陈效初次相遇的下午,在泳池边上,她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那句话是王俊对陈效说的:“还有,阿Sir打电话过来,说他想见见你。”
陈效问王俊:“你猜他什么意思?虎落平阳来拜山门?还是来给咱一个下马威?”
王俊板着脸回答:“你自己说自己是狗,也别拖上我啊。”
她记得陈效回头笑,面孔的轮廓在阳光映衬下加深,看起来竟有些陌生。
她定格在那个画面,倒回,重复。
再快进。
在Ash的包房里,她第一次见到赖志成。
他一个人坐在靠窗的沙发上,中规中矩的衬衣西裤皮鞋,外面套一件老式夹克衫,他跟她聊天,与她合唱《小薇》和《漫漫人生路》,看上去就像是个好脾气的老爷爷,与周围时髦香艳的环境格格不入。
然而,她同样也记得,临别,他与陈效交谈。
说的是什么,她并不知晓,只看到当时在他眼中一纵即逝的精光,绝不是慈祥的老爷爷该有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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