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
怎么,公子与太守公子相识?”
“没有没有,只是略有耳闻而已。”
祝小英低调地微笑了一下,示意小二继续扒。
“那马文才公子啊,可称得上是士族子弟中一顶一的败类!
自打出生起便没一天安稳过,不爱读
书不爱习武,只擅长闯祸。”
店小二在人家太守的地界里骂人家宝贝儿子,用词够犀利,语言够直白,丝毫不担心被人听见抓到衙门里进行一番和谐再教育。
可见,八卦的魅力是无穷的。
“据说,六岁那年马公子跟着个疯癫道人学炼丹,最后差点放火把太守府烧了;八岁跑到山顶用风筝引雷,结果触怒雷公差点被雷劈死;九岁到墓地里挖坟刨过尸;十岁爬人家后院去画女人洗澡图。
府中请的所有教书先生都被他捉弄得再不敢登门,把太守大人气得差点背过气去;逛窑子,混赌场,斗鸡走狗样样拿手,听说去年还踢了一个赌场的馆,一夜之间赢尽了庄家所有的银子,又在一夜之间将银子挥霍一空。
不过近些年倒是没惹出什么乱子,只是与一些庶族公子走得很近,还在城东和人家合伙开了个书阁,听说……”
店小二说到这里,意味深长地笑了笑,压低声音对祝小英挤眉弄眼,“听说里面可都是些好东西哦~”
一直作为听众很上道的木桃,此时作为男人却非常不上道地在旁边问了一句:“都是些什么好东西呢?”
店小二讳莫如深,而祝小英却两眼泛光,急忙问:“不知小哥可否为在下指明那书阁所在?”
店小二看着祝小英了然一笑,然后又挤眉弄眼地冲她招手,祝小英很识相地把耳朵凑过去,于是乎这般这般如此如此,祝小英认真将路线铭记于心,听完后对店小二一拱手,诚恳道: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店小二回礼,很有文化地引了句孔老夫子的话: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
“在下告辞。”
祝小英再拱手。
“客官慢走。”
店小二再回礼。
出了戏楼以后,木桃还是一头雾水,也不知道刚刚小姐在和那小二在打什么哑语,只是刚刚所闻马文才公子的光荣事迹着实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小的打击,于是悄悄拉住祝小英小声问:
“公子,您说,这世界上真有如此荒唐之人吗?”
木桃开始历数马公子那些令人发指的事迹,“放火引雷,挖坟刨尸,嗜赌好色……哎呀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
以后哪家小姐嫁给他可就倒了大霉……刨尸……想想就觉得恐怖!”
祝小英没有理会木桃,而是陷入了深刻的沉思。
据说,天才与疯子之间只有一线之隔。
挖坟刨尸其实并不可怕,人家达芬奇不也曾为了研究人体解剖而淘过墓地?但问题是,干这种事的可不止是伟大的科学家,他也有可能是丧心病狂的变态食人狂汉尼拔博士。
炼丹放火充其量也就是个化学反应,试验事故而已,本无可厚非,要不是这样,中国古代四大发明之一的黑火药还不知道哪年哪月能搞出来,说不定一战二战大家还在用冷兵器贴身肉搏呢!
用风筝引雷倒是值得推敲,究竟是像人家富兰克林一样研究雷电的奥秘还是纯属没事吃饱了撑的找死完全有本质的区别。
至于什么好赌啦,好色啦,这些在祝小英看来倒完全不成问题,男人嘛,古代的男人嘛,古代的有钱有势的男人嘛,你还能指望他们什么呢?相比于封建卫道士,她倒是觉得还是一个不着调的痞子比较有情趣。
小两口过日子,相爱相杀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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