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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癖好(第2页)

“科塔萨尔喜欢撸猫,喜欢撸猫的作家太多了。

有个研究说喜欢撸猫的作家比喜欢狗的作家更容易成名。”

看来这医生还知道得不少啊。

“他的确喜欢撸猫。”

其实流云对科塔萨尔不是很了解,但是他又不想表现出自己不知道,作家嘛,总不能说对一些知名作者不了解吧。

博览群书是一种优秀品质。

“卢梭酷爱炙热,他光着头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创作,享受热浪带来的快感。”

沐春背书一样越说越激动。

“可是博叙埃热爱寒冷,他时常穿着大衣,将脑袋脑袋塞进厚绒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间中创作。”

“太厉害了,果然是博学多才啊。”

流云有些骄傲,摊摊手,好像在说,这没什么,恰巧比较熟悉而已。

“伍尔夫也喜欢站着写,还有那个谁,写《天使望故乡》的作者。”

《天使望故乡》,糟了,这本书那么有名,流云竟然一时之间忘记了这本书的作者是谁。

虽然医生也面露难色,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的模样,可是他想不起来很正常,但是自己要是也想不起来,太丢人了吧。

越是着急,越是想不起来,明明呼之欲出的作家,却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的编辑就是海明威和菲兹杰拉德的编辑。”

“说起,菲兹杰拉德啊,《了不起的盖茨比》真是杰作,海明威是不是也自愧不如啊。”

“你的意思莫非是说海明威因为《了不起的盖茨比》写得太好,自己自愧不如于是自杀?”

“当然不是,海明威是硬汉,他的死,我认为绝对是那把猎枪的错,那把猎枪怎么就能在那个地方放着呢。”

“看来你是真的喜欢海明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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