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飞机的时候舅妈一路笑,说我和舅舅一大一小,睡得象两个孩子。
与舅妈相处这些日子,我有点喜欢她了。
她漂亮,高贵,有学识,谦逊,人也会说话,这些优点在她身上表现的十分得体,不会让人有压力,假如一定要找她的缺点,那就是太合理了,她是个合理的,中规中矩的女人,她的身上缺少生动与惊喜。
温哥华的冬天有雪,铺天盖地的雪花棉絮样撕撕扯扯的落着,我长这么大没见过如此壮观的雪,只觉希奇兴奋。
去了几天没帮任何婚礼的忙,尽和舅妈哥哥姐姐家的小朋友瞎闹,滚雪球,打雪仗。
舅妈家一家人都是好人,和我爸妈一样,有点罗嗦,是老百姓都有的那种罗嗦,罗嗦的让你安心,消除了我不少身在异乡的恐惧。
玩过几天,很喜欢温哥华,这是个美丽干净的城市,交通方便且简单,比我呆的那个城市住起来舒服很多。
曲冰舅妈说,以后可以来这边修学位,有亲戚在这里,申请学校很方便。
我当然同意,我喜欢温哥华。
舅舅对温哥华似乎不陌生,他说他以前曾到这里旅游过。
来温哥华后,他对曲家的亲友,保持着一贯温文有礼的态度,对身边的人也都体贴亲厚,闲的时候他看看报纸,静静的听MP3。
我有次拿他的MP3听,其中一曲“这么远,那么近”
居然歇斯底里的录了十遍,黄耀明无休止的唱,张国荣则没完没了的念着广东话的旁白。
这是首我听一遍就会被憋的想扁人的歌,完全不知道歌手到底在唱什么,可我亲爱的舅舅一听就是一个钟头,他行径有够另类。
舅舅婚礼前夜,我用舅妈的电脑上去自己的邮箱,发现里面有小舞给我的一封信。
她寒假没回家,努力打工,试着筹足自己下半学期的生活费。
小舞在信里说,我的男朋友令狐冲前些天,在一家电影院前面与肖瞳瞳当街拥吻,场面惊天地泣鬼神,当时围观者众,且给予吻者如雷掌声。
我对着电脑呆怔良久,回信给小舞,“现在这个结局也不错,或者可以符合某些人的期望,只要不是大家都不高兴就可以,我无所谓。”
晚上,大雪,我坐在窗前看着飘雪的温哥华看到半夜。
嗯~~,我有点点受伤,一点点而已。
没象偶像陈妮说的那样,感受到爱情有多绝望,之所以没绝望,或者是因为,我没曾深爱过。
西式的婚礼确实浪漫,也不象中式的那么烦琐。
舅妈披着白色的婚纱,端庄优雅,缓缓走在教堂的红毯上,风琴奏着美丽的婚礼进行曲,我觉得自己几乎是流浪到某个电影片段的场景里去了。
教堂的门被晚到的客人打开,室内的光线由明到暗瞬息变换,音乐悠扬而清亮,牧师用英文问舅舅愿不愿意娶舅妈为妻子的时候,舅舅竟停了两秒,大概是不想在上帝面前撒谎,直到牧师问第二遍才答yes。
这一刻,我觉得忧伤,不是悲哀,不是怨怒,我只是觉得忧伤。
有客人把教堂的门打开,又关上,也不知道是哪个晚到的客人,如此扰人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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