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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来巴黎,就是你陪我,就在这里。
Song你还记得吗?”
虽然家境优渥,但万竺小时候其实是个相当乖巧的孩子,聪明灵巧又很懂礼貌。
我们第一次见面是在公司,老大夫妇要带女儿参加晚宴,但事情又没有做完,当时还是实习生的我就接过了照顾孩子的任务。
从一开始,万竺的英语说得就比我好,可以说是她在照顾我也不为过。
后来为了早点毕业,我出国读书,老大主动联系,又提供了一份薪水丰厚的兼职给我。
所以,他们一家其实都可以说是我的恩人。
万竺像从前一样,伸手揽过我的胳膊,连胸脯也紧贴着。
“Angel。”
我挣开她的手。
“有什么关系,你又不会硬。”
好吧,时间把曾经乖巧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coolgirl。
“听说你大学想去荷兰读?”
“对啊,”
万竺点点头,“老头让你来当说客啊?”
其实北欧也有很不错的大学,但似乎老大夫妻都认为英美才是精英教育的正统。
单看世界排名,这样想也没错。
“如果你是真的想好了,不是想跟父母赌气,我自然站你这边。”
“我就知道。”
万竺露出个满意的笑容,“毕竟露姐连大学都没有上。”
“她和你可不一样,我们松露很厉害的,一度是她赚钱养家。”
我斜睨万竺一眼,“你有这个实力吗?”
不等万竺答话,我又道:“而且松露习惯独来独往,她的工作也不需要频繁和人打交道。
但如果你不想将来周围都是一群傻瓜的话,还是慎重选择你的同伴吧。”
我知道万竺一直想做设计师的。
万竺撇撇嘴,但没有再反驳,想来是终于把话听了进去。
我在心里松了口气。
我来之前,暧姐专门找过我。
总算能有个交待。
“好了!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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