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告诉自己,眼前的小姑娘也还太小,还没到可以欢好的年纪,他和她说话,真的没有别的意思,他只是好奇。
无聊加好奇,的确就是顾锦之的特点。
玲珑却已板起了俏脸,明明是如春花般娇艳的容颜,此时却罩上了寒霜。
可不知为何,看着她时,顾锦之却想起了书房外面的那株红梅树。
每当白雪压满枝头时,那满树的红梅花便也是这般冷冷的颜色,却又艳丽夺目娇美得无法形容。
“我是镇国公世子顾锦之,你呢?”
这人也真有意思,方才还在问她是哪家的,可没等她说话,他就已经自报家门。
玲珑手里还捏着那枚金钱镖,她用手指挟起来问他:“这真的不是你打过来的?”
顾锦之有些不屑:“我从不会在背后偷袭,这种下做的事,我才不干。”
话音刚落,顾锦之忽觉右腿上一疼,有什么东西正打在他的环跳穴上,他没有防备,被这东西一打上去,便不由自主弯了身子,右腿单膝点地,跪了下去。
第三十七章三碗水
咣当一声,一枚金钱镖落在顾锦之的脚边,不用说了,让他出丑跪在地上的,肯定就是这枚小小的铜钱。
玲珑就在顾锦之面前,铜钱是在顾锦之身后飞来的,玲珑立刻看过去,只见一片葱茏间,有条人影一闪而逝。
“有人在那边。”
玲珑朝着人影消失的方向指了指。
顾锦之措不及防跪在小姑娘面前,已是面红耳赤,听到玲珑说那边有人,立刻霍的一声站起来,不好意思再看玲珑,向着那个方向便追了下去。
见他走了,玲珑松了口气,这里的神经病也真多。
先是不知打哪儿跑个来愣头青,接着又有人背后偷袭,你家铜钱很多吗?打完一个又一个。
太阳已经很高了,天气开始热起来,玲珑不想在这里久留,况且她赤手空拳,真若遇到野兽也挺危险的。
玲珑想到这里,甩开步子便往回跑,夏日里的山风暖洋洋的,带着阳光的味道,吹在人的脸上并不凛洌,痒痒的,柔柔的。
草丛里一只野兔远远看到有人跑过来,吓得向远处窜去,玲珑本来想直接回去的,可她也还是小孩的心性,看到野兔子,便故意追上去吓唬它。
那兔子还小,估计也没有见过人,这时没命的向前跑,玲珑就在后面追,接着一个起落,提着耳朵把小兔子抓到手里。
兔子方才还是活蹦乱跳,被玲珑抓住登时傻了,直挺挺像死了一样。
玲珑找找它的胸口,热乎乎的,狡猾的小东西,想要装死骗她呢。
看看四周,也不像是有兔子窝的,小兔子的家八成并不在这里。
玲珑笑道:“别装死了,你这么小,也没有几两肉,跟我回去吧。”
很少能看到像这样雪白的野兔子,玲珑看着心里喜欢,且,这只小兔子是她徒手抓到的,若是在前世,抓只兔子也不算什么,可是现在她还尚未长成,练功也就是这一两年的事,能抓到小兔子对她来说是件挺了不起的事呢。
做为纪念,玲珑决定收养这只小兔。
玲珑心情很好,她抱着小白兔,哼着小曲儿,往山下走,不多一会儿,便到了雾亭。
太阳全都出来了,从雾亭望下去,山谷中却还是白雾茫茫。
却见雾亭外多了一匹马,雪白雪白没有一根杂毛,神骏非凡。
玲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那个少年的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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